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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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06 16:47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KYQ-2019-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静

项目联系电话:010-61376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乙-2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60342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静 010-6137658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5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对燕山地区异味扰民污染源调查检测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对重点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口进行检测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3、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4日 09:00至2020年03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KYQ2019@126.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请于2020年03月04日至2020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远,运维联系方式:13552553972),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KYQ2019@126.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所报包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502,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售价: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4)线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燕山地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项目(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KYQ-2019-081

三、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乙-26号

五、采购代理机构: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502

七、采购内容:对燕山地区异味扰民污染源调查检测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对重点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口进行检测等;

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9】815号

预算金额:319.4万元(若财政评审结果高于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金额为合同价款;若财政评审结果低于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金额为财政评审金额。该项目资金最终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及财政拨款进度为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十、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资料:

时间:请于2020年03月04日至2020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远,运维联系方式:13552553972),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KYQ2019@126.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所报包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邮件联系确认。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502,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报名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4)线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十二、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3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乙-2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60342039

采购代理机构:坤益强(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5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静 010-61376588

财务联系方式:常女士 010-69378998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010021400000001146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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