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朝阳市龙城区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在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山嘴村堆放着40余万吨污泥,影响生态环境。一、基本情况2008年以来,朝阳市区先后建成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200吨,陆续转运堆存在山嘴村两处堆存场。2019年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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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辽宁省朝阳市山嘴村污泥长期违规堆存 处置工作严重滞后

2021-02-08 14:58 来源: 辽宁生态环境 

2020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朝阳市龙城区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在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山嘴村堆放着40余万吨污泥,影响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朝阳市区先后建成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200吨,陆续转运堆存在山嘴村两处堆存场。2019年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强化监督曾向朝阳市反馈该问题,朝阳市采取措施处置,但进展迟缓。

二、主要问题

(一)污泥长期违规堆存

朝阳市区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全部转运至山嘴村堆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且堆存场无相关手续。堆存场分为2个区域,1号堆存场占地约85亩,露天堆存40余万吨污泥,无防渗漏、防流失、防臭味等措施;2号堆存场占地约10亩,露天堆存3万余吨,无防流失、防臭味等措施。由于污泥堆放场防护设施简单,污泥长期堆放,环境隐患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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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泥处置工作进展迟缓

《朝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朝阳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明确提出,2019年9月完成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2020年底实现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但是,朝阳市住建局于2019年8月才与省内某企业签署协议,启动污泥处理项目建设,2020年8月才进场施工。

2019年10月,朝阳市住建局委托3家污泥处置单位处理污泥,其中2家处置单位(水泥厂)未依法办理处理污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由于3家处置单位日平均处理量仅为产生量的一半,山嘴村污泥堆存量仍在持续增加,处置工作严重滞后,2020年底前无法实现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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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因分析

朝阳市及其有关部门对堆存污泥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导致污泥处理厂建设缓慢,污泥处置工作滞后。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省级环保督察|朝阳市山嘴村污泥长期违规堆存 处置工作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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