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氟碳化物(HFCs)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控制的7种温室气体之一,主要包括两大类物质:一类是工业品,是实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替代品,部分作为原料使用;另一类是工业副产品,即HFC-23,它是HCFC-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极少量经提炼后作为制冷剂和灭火剂。
HFCs的全球变暖潜势(GWP)值通常是二氧化碳的上千倍甚至上万倍,作为温室气体备受关注。
HFCs经历了怎样的谈判历程?
从2009年开始,在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上,小岛屿国家与北美三国提出将HFCs纳入《蒙特利尔议定书》进行管理的修正案,并就此展开实质性谈判。修正案对HFCs提出长期控制路线图:要求发达国家从2016年开始,每年HFCs的生产量、消费量不超过基线水平的90%;从2033年开始,每年生产量、消费量不超过基线水平的15%。发展中国家从2018年开始,每年HFCs生产量、消费量不超过基线水平的100%;从2043年开始,每年生产量、消费量不超过基线水平的15%。
中国、印度、巴西等国认为,《蒙特利尔议定书》对HFCs的管控应建立在与《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充分协商和授权之上。但提案国和欧盟指出,由于《蒙特利尔议定书》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致使HFCs的生产和使用迅速增长,如不加以控制,HFCs类物质会对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蒙特利尔议定书》有责任、也有适合的机制解决HFCs的问题。
此外,美国还特别强调了对HFCs的减排将采取多边基金机制,对发展中国家由于淘汰HFCs所带来的增加费用进行补偿。
在2013年11月华沙召开的第19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印度、委内瑞拉、沙特、古巴等发展中国家要求由《气候公约》负责削减HFCs,强烈反对将HFCs交由《蒙特利尔议定书》管理,这与欧盟等发达国家集团坚持的立场严重对立。
我国作为HFCs生产和使用量最大的国家,面临国际社会巨大的政治和舆论压力。2013年6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与奥巴马总统发表共同声明,将逐步削减HFCs的生产和消费作为两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行动方案,并且同意共同努力,利用《蒙特利尔议定书》解决HFCs的问题。
国际上对HFCs的管控现状如何?
由于HFCs具有较高的GWP值,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较大。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HFCs排放数据的分析及预测,在当前政策、技术和相关国际公约不变的情况下,2050年HFCs的排放量将达到35亿~8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水平,足以抵消《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实现的减排效益。
发达国家如英国、日本、法国等已经开始通过加大对温室气体征税、限制使用以及制定具体的削减方案等措施控制HFCs的生产和消费。
2006年,欧盟颁布了“含氟温室气体管理条例”,对17种HFCs进行管控,要求2030年前削减79%的HFCs。2012年2月,美国联合加拿大、墨西哥、瑞典、加纳、孟加拉国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减少短寿命气候污染物的气候与清洁空气联盟”,也将HFCs纳入其行动范围。日本通过修正《全球变暖对策法》引入温室气体排放的测算、报告和公布制度,推动企业进行自主减排。这些发达国家在实现《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过程中,都优先减排含氟温室气体。
原标题:HFCs终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