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新乡豫新7号机组执行除尘电价的批复文件。文件规定,7号机组自2014年8月26日起开始执行除尘电价。至此,新乡豫新公司所属两台机组全部享受除尘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0.002元/千瓦时。
长期以来,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以奉献绿色能源为已任,勇于承担环保责任,积极投资对机组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将原静电除尘改为布袋式除尘。通过改造,机组除尘效率由原来的99.7%提升至99.9%,烟气排放浓度由原来的38毫克/立方米下降至18毫克/立方米,满足国家规定的火电企业排放标准。同时,该公司通过强化生产管理、调整运行方式等手段,有效改善了生产指标。
原标题:新乡发电7号机获除尘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