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阿尔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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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阿尔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4-08-14 10:02 来源: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阿尔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阿尔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建设单位名称: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 2045 平方米,建筑面积 845.36平方米,购置两台处理设备,垃圾贮存处理间总建筑面积343.52平方米,其中处理车间 223.18平方米,垃圾贮存间 120.34 平方米。地面硬化 420.4平方米、围栏 177.45米,办公室、车库、监控室、药品贮存间、隔离间501.84 平方米。采用国内先进高温蒸汽处置技术,处理规模为年处理医疗废物500吨(正常状况下日处理医疗废物1吨,出现疫情或口岸医疗废物量较大等状况下日处理量6吨),主要处理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医废处理车间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高温蒸汽消毒系统进料为负压进料,进料前进行抽真空处理,破碎、干燥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经引风机将破碎、干燥产生的废气抽出,同时医废处理车间采用微负压,处理车间、冷库、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内废气统一收集经1套“雾化喷淋(除尘效率75%)--UV光催化氧化(VOCs、恶臭去除效率60%)--活性炭吸附过滤(吸附效率90%)”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均达标排放。

(2)医废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间医废处理车间处于微负压状态且各设备入料口、出料口均设有集气罩,医疗废物贮存考虑车辆进出及装卸料的无组织逸散,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根据设计资料,车间内废气收集效率按照98%计算,废气无组织逸散量较小。

2、废水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废转运车消毒废水、周转箱消毒废水、地面消毒废水、医废转运车清洗废水、周转箱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电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排污水、初期雨水。

本项目消毒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电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排污水1228.14m3/a(供暖季废水共629.84m3;非供暖季废水共598.32m3),处理车间内拟建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2O+MBR 膜生物反应+消毒”,设计废水处理量为5m3/d。供暖季处理后废水(629.84m3)由罐车拉运至阿尔山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股进一步处理,非供暖季处理后废水(598.32m3)回用厂区绿化。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内,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阿尔山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股进一步处理。

重点防渗区:处理车间上料区、高温蒸汽处理系统区、污水处理区、周转桶消毒清洗池、洗车间、周转桶晾晒间、冷库、消毒物资间、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池;一般防渗区:处理车间出料区、消防水池;简单防渗区:配电室、中控室、更衣淋浴间、车库、卫生间、办公生活管理区、厂区道路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10cm/s ;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

3.噪声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且厂区周边200m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高温蒸汽消毒系统处理后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废周转箱及废一次性防护用品。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转运至项目东侧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高温蒸汽消毒系统处理后医疗废物运往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周转箱及废一次性防护用品进入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后进入阿尔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本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所有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分析

(1)项目建成后通过对项目区四周进行绿化、植树种草措施予以补偿。

(2)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场区地形进一步测绘,根据项目区建构筑物布局情况,对地形落差较大的坡面设计植草护坡,再通过绿化林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3)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并设危废暂存间、冷库、出料间用于暂存危废及固废,不得露天堆放,不占压植被。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物品为次氯酸钠、处理前医疗废物,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I,开展简单分析。次氯酸钠加药器采用密闭装置,并对管道设备的各种密封部位和阀门进行经常检查,防止液体泄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区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消毒物资储存间内次氯酸钠储存区设置围堰。应定期对次氯酸钠加药器进行检查、维护,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备应进行及时更换。

高温蒸汽处理前医疗废物运输、接收、贮存、处理,采取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且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遵章处置,在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分析

(1)运营期外排的各项废气污染物在严格的控制措施下,均为达标排放,并且根据环境空气的污染预测结果,各项污染物对区域污染的贡献量均较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土壤环境不会产生较明显的影响。

(2)运营期项目区内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非供暖季项目区生产废水经处理车间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绿化,供暖季项目区生产废水经处理车间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罐车拉运至阿尔山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股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对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管道加强巡检防止跑冒滴漏,在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区域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3)运营期的固废采用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可保证全部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因此不会对区域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4月7日,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在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官方网站上向公众公示了阿尔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公示材料;2024年07月18日在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官方网站上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24年07月19日和2024年07月22日在兴安盟《兴安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听取项目周围群众的意见,根据公众调查的结果,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有公众提出异议,说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认可,无反对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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