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不断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执法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一、认真部署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了《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和《天水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对今后五年和2014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环境空气质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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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2014-09-25 20:58 来源: 中国天水 

2014年,甘肃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不断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执法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一、认真部署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了《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和《天水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对今后五年和2014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环境空气质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确保了国家和省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天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靠实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建立了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开展了监测数据共享、预报预警会商、预警信息统一发布等工作,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重点涉气行业污染治理。一是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建设,完成了大唐甘谷发电厂两台机组、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两条生产线、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2号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启动了大唐甘谷发电厂1、2号机组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和电除尘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二是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督促张家川县、清水县、甘谷县、麦积区、武山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和天水市东区集中供热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三是开展了水泥生产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水泥生产企业厂区及周边环境较差的问题,督促天水中材、天水祁连山、甘谷祁连山三家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开展中,预计年底完成。四是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制订了《天水市储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完成了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摸底调查,并督促相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开展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靠实监管责任。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天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从元月份起在我市全面供应了国Ⅳ标准车用汽油。二是严格车辆准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对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是强化尾气监测。督促我市两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全部升级为稳态工况法开展尾气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核发环保标志。2014年1-8月,全市共检测机动车43252辆;核发环保标志36106台。四是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强化营运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截止目前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467辆。

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加强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现场监管。定期制定执法计划,坚持“周检查,月报告,季监测”制度,在全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涉气污染源下发了整改通知,对2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加大城市扬尘环境监管。建设、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县区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城区废弃物焚烧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控制污染产生。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置专用烟道,2013年以来共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48家。五是积极开展燃煤锅炉调查工作。对两区内的489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已关停的小锅炉进行了后督察,为下一步关闭做好准备;

五、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是认真实施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争取国家资金276万元,市财政解决配套资金69万元,在秦州城区、麦积城区以及麦积山背景点空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预计10月份建成试运行。二是加大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每天在市环保网站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监测数据和国控重点企业自测结果;每季度在天水日报、市环保网站公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和超标状况,接受公众监督。

2014年前八个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以上的天数239天,占总天数的98.4%。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煤烟型”污染依然严重。全市城区集中供热覆盖率不高,分散式小锅炉较多;城区部分老国有企业锅炉改造难度大,达标率低。

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6万辆,年均增长10%以上,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但全市机动车排气监管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需要。

三是污染治理投入不足。由于天水市经济欠发达,大气污染治理投入不足,加之工业企业负担重、效益差,治理资金投入不足,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是清洁能源推广力度不够。城区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进度较慢;餐饮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不够。

五是环境执法相对薄弱。环境监管人员数量、素质诸方面还不适应新形势下大气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大气环境执法存在着违法难究、处罚难严等问题,执法技术手段落后,环境监测设备老化,技术力量不足,也制约了大气环境监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和年度计划安排,加强企业污染治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强化部门联动,全力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原标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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