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给环保部门带来的不仅仅是欢欣鼓舞,更多的还有压力。
9月22日,2014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参会代表围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展开讨论。黑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国元在会上表示,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但也是一把双刃剑。
对于出了问题之后,责任该如何承担的问题,江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小璋表示,应该制定配套的法律和规章,规定基层环保工作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做到什么程度才会免责。
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向媒体记者表示,新环保法使得环保部门权力大增,这与当下的环境状况的恶化形成了极大落差,由此造成了环保部门担心问责的心态。环境问题是经济整体发展模式造成的,如果仍由环保部门一家负责,并不利于解决问题。
技术问题难解决
在解释新环保法为什么是一把双刃剑时,国元表示,环保是多学科的,涉及领域很广泛,如果不在技术支撑方面加大力量,恐怕下一步工作将非常困难。
至于新环保还有哪些技术问题,参加前述研讨会的环保工作人员讨论最多的两个,分别是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按日计罚制度。
在安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可能是最为紧迫的。安徽省环保厅巡视员王文有表示,安徽省虽然已经开展了排污申报工作,但是没有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所有的排污企业都将是违法的。如果这样执行,将比较困难。
河北省环保厅巡视员王雅君也表示,按照新法规定,对于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业主应该予以拘留。但是在地方这样的企业数量还不少,尤其是钢铁行业比较突出。究竟应该怎么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新环保法实施以后,可能会将环保部门推向一个非常尖锐且尴尬的境地。
另外在按日计罚方面,按照规定,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的改正决定书里应该有一个“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说法。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有一些行业如钢铁、焦化等,由于工艺的特殊性问题,“立即改正”的要求很难做到。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熊良虎也表示,新环保法要求企业要在30天内整改,但如果企业需要上脱硝设施,那么从建设脱硝设施到脱硝设施运行一般需要半年时间,法律和实际对接不上。
对此,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会上指出,新环保法明确授权地方立法可以针对按日计罚的适用范围作出补充规定。各地环保部门特别是有地方立法权的环保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加快地方相关环境立法,以保障新环保法的有效实施。
“九龙治水”难根治
相对于技术问题,“九龙治水”则一直以来都是环保管理方面的老大难问题,这一次也不例外。
“我在环保部门工作了30多年,体会到环保工作靠单打独斗是做不好的。”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张天华表示,新环保法颁布以后,首先应该搞明白一个问题:环保部门是最重要的执行部门,还是多个执行部门中的一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孔令彬也说,机制体制不顺畅是制约地方环保部门工作开展的主要瓶颈。目前环保部门在机制体制上统筹不够,缺乏抓手,应从国家层面与省、市、自治区进行广泛沟通,协调好关系。
例如,生态红线的划定是由环保部门牵头,涉及到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怎样进行协调?生态红线怎么画?是从上往下划,还是从下往上划?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则举了化解产能过剩的例子。他说,对于化解产能过剩的问题,环保部门义不容辞,但更为重要的是联合其他部门发挥门槛的遏制作用。追根溯源,有些产能过剩就是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和GDP,明知道市场处于下行趋势还执意为之。对此应该反思,哪些项目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这些部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也要注意部委之间工作的协调性。李晖表示,在城镇化过程中,相关配套建设要与增长指标挂钩,不能把责任都压到环保部门身上。
“通过高层协调,各有关部门对环保工作齐抓共管,效果可能会更好。”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师伟指出,党中央已经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借鉴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制,也将环保工作融入各领域的建设过程中。
事实上,在这方面山东省已经先行一步。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表示,山东省建立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次开会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是负责人到场。同时,针对地方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总是无法落实的问题,省环保厅和纪检部门建立了约谈机制,减轻了基层环保人员面临的压力。此外,省环保厅还出台了环境案件的移交程序,这也颇具威慑力。
对有些企业的在线数据造假,如果是环保部门一家去处罚,实施起来往往很难。为此,山东省环保部门上半年和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联合行动,企业如果多次造假,就要被实行治安拘留。这一行动的效果非常好,10月省环保部门还将与公安部门再次进行危险废物的联合检查。
潘岳表示,新环保法明确赋予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等多项“统一”职能。目前,由于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等因素,环保部门在实行统一监管上存在较大困难。因此,环保系统要加快完善统一监管机制,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政府的支持,并试行落实职责的联合机制,为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夏军则认为,新环保法虽然力度很大,但仍旧延续了以往政府垄断、包办的思路,希望依靠环保部门一家管理好环境问题。而囿于体制和利益原因,环保部门往往不愿也不敢管理环境问题。对此,只有将“环境管理”改为“环境治理”,降低公益诉讼的门槛,让公众参与进来,才能将环境问题真正解决。
原标题:统一监管有难度 环保部门喜忧参半新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