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市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建立统一的监管、监测、协调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改善了空气质量。上半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0.066mg/Nm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0.032mg/N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0.030mg/N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营造全民参与文化氛围。结合“三城联创”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介,客观、理性地报道空气质量状况和防治工作进度,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生活方式。
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全面推进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加快“煤改电”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发展地源热泵用户50户,供暖面积70万平方米。加快淘汰燃煤锅炉步伐,目前已淘汰3家单位的燃煤锅炉,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淘汰洗浴用燃煤锅炉。同时,严格燃煤锅炉建设项目准入条件,不在建成区内新建每小时10吨以下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注重加强重点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大唐珲春发电厂预计10月底完成3、4号机组除尘改造,改造工程竣工后,除尘效率将由99.86%提高到99.93%,脱硝效率达到85%,可每年削减NOx排放约4330吨。珲春市天盛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投入80余万元安装高效环保脱硫设施,项目投产后,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004吨。
严格治理扬尘污染。该市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运输车辆出入口必须硬化,并设置洗车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洒落。今年,珲春市政府拨付购买设备专项资金,购置洗扫车、压缩车、清洗车、干扫车、洗扫车、垃圾车、洒水车等84辆特种车并已全部上路作业,所有机械化清扫设备结合“干式、湿式”混合作业机制,对全市主次干道、人行道、盲道,每天分2个时间段清扫,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327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加强道路清洗,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原标题:改善空气质量珲春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