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国电康平发电有限1、2号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申请获得辽宁省物价局批复。至此,两台机组正式执行脱硝电价运营,标志着该公司环保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打造绿色生态企业,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做出了积极贡献。
自2013年5月脱硝改造工程建设开工以来,康平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国电”这一强企理念,在全面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同时,认真履行社会环保责任,积极参加“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节能减排步伐,提前兑现国家和社会承诺,在企业生产经营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加强与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沟通协作,克服施工场地紧张、设备交货迟缓、脱硝工程缺少经验、新技术课题多等多方面困难。该公司1、2号机组脱硝系统分别于2014年1月13日、2014年5月18日顺利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实现了电气热控保护投入率、自动投入率均为100%,脱硝效率完成82.6%的目标,最终取得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的通知》(辽价函〔2014〕125号)批复。康平公司1、2号机组脱硝电价批复后,为提升企业盈利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
原标题:康平公司1、2号机组脱硝电价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