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实施在即,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环保部普法宣传工作人员来到浙江省富阳市,走进当地企业,面对面地向他们宣传新环保法。
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刘海涛作了题为《新<环保法>框架下环境管理和企业面临的挑战》的宣讲。刘海涛从我国环境问题现状、环境保护新常态、新《环保法》立法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倒逼经济发展转型、环境执法更严格、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要求等8 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修订《环保法》的时代背景、发展阶段、国情民意及今后对环境保护领域带来的深远影响。
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富阳市180 余家重点污染企业。他们最关心也是问得最多的问题是:新《环保法》规定了哪些企业的法律责任? 按日计罚到底怎么计算? 如果企业在限产、停产期间违法排污了,是否同时适用按日计罚等。
刘海涛说,新《环保法》按日计罚主要是“有过推定”,也就是环保部门在整改复查期间的任意一天,如果发现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无论之前是否每天都在排污,都按照每天都排污的时间计算。同时,刘海涛认为,“限产停产”与按日计罚在法律上可以同时适用。
普法活动由富阳市副市长方仁臻主持。在普法活动现场,还向参加活动的企业赠送了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编写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12·4”普法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