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华电青海大通公司#2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通过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标志着该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设施全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公司在节能环保工作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机组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到80 mg/Nm3以下,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低至40 mg/Nm3以下,粉尘排放浓度低至15mg/Nm3以下。据测算,两台机组每年氮氧化物减排量可达6584吨。
大通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环保设施建设投入,下足功夫开展环保减排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环保工程改造项目组织机构,通过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将环保设备与主设备同等对待,保证脱硝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等措施。公司先后完成了两台机组脱硝改造、脱硫取消旁路及机组脱硫增容、电除尘、引风机改造等环保工程,确保环保设施投运率100%,全面提升企业环保减排能力。
原标题:大通公司两台机组全部完成脱硝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