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水利厅提出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根据该方案,各地当前地下水未超采,但存在海水入侵潜在威胁的地区,各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预防海水入侵的需要,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报省级水利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实行。
原标题:山东海水入侵潜在威胁区可划定地下水限采、禁采区
河北省人民政府06月18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04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5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3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灌云县人民政府03月04日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02月23日
生态环境部02月19日
中国政府网02月19日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01月30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1月26日
中国网2017年01月13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天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中国电力报前天
中国政府采购网06月26日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06月2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6月25日
中国山东网06月25日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06月25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6月25日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4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