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水利厅提出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根据该方案,各地当前地下水未超采,但存在海水入侵潜在威胁的地区,各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预防海水入侵的需要,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报省级水利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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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水入侵潜在威胁区可划定地下水限采及禁采区

2015-02-27 09:12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葛蕾

近日,山东省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水利厅提出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根据该方案,各地当前地下水未超采,但存在海水入侵潜在威胁的地区,各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预防海水入侵的需要,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报省级水利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实行。

原标题:山东海水入侵潜在威胁区可划定地下水限采、禁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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