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物价局获知,3月1日起无锡市将正式开始新的水价政策。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价格,水量划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180吨及以下,水价为3.9元/吨;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180-300吨(含)之间,水价为5元/吨;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0吨以上,水价为8.5元/吨。据悉,无锡是江苏省首个进行水价改革的城市。
居民用水分阶梯收费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水价改革方案中,用水类型分为生活用水、工商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生活用水则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两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机关、部队、医院、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福利院、敬老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平价商店、环卫消防绿化、住宅小区热水制造业用水以及农牧、禽、渔养殖场用水。工商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业)用水分为一般行业和八行业(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水泥、船舶)用水两类。特种行业用水包括建筑工程用水,酒类、饮料、净水制造业用水,高档洗浴(含桑拿浴)用水,高尔夫球场用水,经营性洗车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价格政策,按年度用水量计算,水价按三个阶梯递增。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每年用水180吨及以下,水价为3.9元/吨;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180-300吨(含)之间,水价为5元/吨;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0吨以上,水价为8.5元/吨。
4人以上家庭各档基数增加
人口为4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45吨,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市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即3.9元/吨。非居民用户生活用水不执行阶梯式价格,水价标准按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中间价确定,统一执行4.45元/吨。
新水价政策3月起实施
工商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业)用水中,一般行业水价原本为4.05元/吨,现调整为5.2元/吨;对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水泥和船舶等八行业实施差别水价,即污水处理费按高于一般行业1.5倍的幅度征收,水价为6元/吨。
特种行业水价原本为5元/吨,现调整为12元/吨
凡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块水表计量的混用水户,需主动与供水企业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凡不单独装表而混用水的用户,供水企业按从高适用的原则收费。
使用自备水源,并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进行集中处理的用户,一般行业和特种行业按1.60元/吨的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水泥和船舶等八行业按2.40元/吨的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
调整后的城市供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3月1日后对用水户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为尽可能减少水价改革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在此次水价改革的同时,会继续落实低保优惠政策,对市区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总工会颁发的《无锡市职工优惠证》的对象,建议由政府在调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考虑此次自来水调价进行补贴。现行水价低保优惠政策相应提高,合计每年每户返还现金260元,补贴资金仍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承付。
原标题:自来水明起实施新价用得越多价格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