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工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据最新统计数据,2014年兰溪全社会用电39.63亿千瓦时、规上工业企业等价能耗218.04万吨标准煤,同比分别下降9.18%、13.4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9.81%,三项指标降幅均居全市第一;单位GDP能耗则下降13.0%,是2005年以来最大降幅,“十二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7.0%,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十二五”期间,兰溪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是单位GDP能耗下降20%,同时也面临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节能潜力和空间有限等压力。兰溪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从源头抓好能源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兰溪坚持项目能耗准入制,从源头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淘汰类项目落地。所有新上项目和企业搬迁改造项目都须经节能评估和审查,否则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去年104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能评,总投资46.18亿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基本控制在全市“十二五”目标水平以下。同时,兰溪严格落实能源“双控”措施,加强节能目标考核,将规上企业当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率和等价能源消费总量列入乡镇、开发区节能考核,并在去年首次将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下重点用能企业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由所属乡镇、开发区负责。在全省率先引进第三方能源评估机构对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进行用能确权,并组织编写了我省首个专门用于指导确权的技术标准《兰溪市重点用能企业产能及用能现状核查技术指南》;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也走在前列,目前已对15家“万吨千家”企业实施能源消费实时在线监测。
兰溪还以淘汰落后产能、深化资产重组为重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采用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等经济和行政措施,加快淘汰传统产业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共淘汰建材、印染、造纸、制革、化纤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部分落后产能,共计腾出用能空间折标煤15.25万吨;完善集中供热布局,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集中供热用户达150家,年用热量约130万吨;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技改,全力推进清洁生产降能耗,“十二五”前四年共有102家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156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成功推动华铝公司与两大中国民营500强杭州锦江集团、红狮集团进行战略合作,腾出用能空间65万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在兰溪方兴未艾。目前,兰溪已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5家,数量居全市首位,涉及建材、制造业、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热电联产、金属冶炼等行业,综合利用产品年产量达500多万吨,废弃物利用量200多万吨,综合利用产品销售额达20多亿元。
原标题:【兰溪】工业节能减排成效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