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祖国绿水青山、环保升级、打造花园式工厂……这些都已成为各行业各企业,尤其是钢铁行业当下的热词。时下,钢铁企业不仅被产能过剩、淘汰落后、市场低迷的问题所困扰,还要在新环保法的重压下整装上阵、坚强前行。
5月25日,云南德胜钢铁公司烧结厂成品系统除尘器“电改袋”工程正式竣工投用,投用后的监测数据表明,颗粒物排放小于15毫克/立方米,远优于新的钢铁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的限值。此前,该公司烧结厂2台烧结机机尾除尘系统“电改袋”技术改造工程已于4月21日顺利完工并运行,经在线检测,其颗粒排放限值小于15毫克/立方米。
云南德胜钢铁公司作为地处不发达地区的民营钢铁企业代表,在环保上从容应对着生存法则的考验,在改造升级方面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和艰辛。环保利剑之下,这样的企业如何生存?
环保升级必须坚决执行
2015年以来,德胜钢铁通过改造和配套完善生产系统环保设备,提升环保档次,使节能环保工作再次提速。
烧结机机尾除尘系统“电改袋”技术改造工程拆除了原有静电除尘设施,新建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和PLC(可编程逻辑控制)系统,确保颗粒排放限值达标排放,提升岗位环境质量。该公司还在原有在线监测设施较完备的基础上,新建了旁路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控制室,安装了当前国内较先进的聚光CEMS-2000监测设备。同时,该公司专门邀请设备生产单位的技术专家为烧结厂的环保管理从业人员开展了技术培训,以提高环保监测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
该公司炼铁厂和钢轧厂的除尘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亦紧锣密鼓地进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月份,该公司投资100余万元,将炼铁厂3号高炉的除尘系统由原来的电除尘改造为布袋除尘。4月份投用后,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5毫克/立方米。该公司不仅实现了环保升级,节约了部分日常维护费用,还可以每年节约电费约40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投资3000多万元用于实施钢轧厂炼钢除尘环保项目改造,工程已于3月21日正式动工,目前正按期抓紧推进。该环保项目改造完成投入使用后,将实现对3座转炉的煤气、蒸汽有效回收利用。该项目主要用于发电,计划年创效3000万元以上,同时,有效改善工作环境和周边环境。
环保和发展不是两难
据统计,2014年6月初至今,该公司投入环保和节能设备改造升级的总费用多达6000万元左右。对于年产150万吨钢规模的企业来说,相当于增加了40元/吨的环保投入成本,这还不包括运营成本。
企业环保投入的背后隐藏着的是一系列困惑:一方面,企业为适应国家底线式的要求必须做出巨大的环保投入,履行应尽的环保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钢材市场不景气,企业难有利润,即使企业想转型发展,也苦于缺少资金支持。投入了巨额环保资金的钢铁企业,是否就能取得生存的权利?
提高环保标准背后的逻辑,是提升整个钢铁行业的竞争力标准,是全行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内涵。钢铁企业在需要具备更强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必须遵守环保的底线。
想明白这一逻辑的钢铁企业必然不会在这样的选择中感到困惑:无法改变游戏规则和市场现状,就只能去适应。对于中小钢铁企业来说,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继续创造成本优势,能否在改造升级环保设施的同时不断地进行内部技术革新,能否不断地优化自己的生产工艺,能否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实现高效率运作,能否不断地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优秀做法并为我所用,在“借智”的基础上实现新的自我超越……这才是能让企业生存下去的着力点。
进一步发挥环保的倒逼作用
钢铁企业属于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密集型行业,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实现快速地华丽转身并不容易。为此,很多钢铁企业寄希望于通过环保改造升级,求得社会与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获得继续生存发展的权利。
在环保方面,钢企在现在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将面临以下两个压力:
一是压力分配不对等。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在责任挂钩、实行问责制、风险共担的机制下,地方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感受到了空前的压力,压力最终还是会传递到企业头上。但环保本身并不是单靠企业自身就可以解决的事情,除了堵之外,地方政府如何发挥引导和疏解的作用,决定着环保措施最终的可行性和效果。
二是资金分配难以兼顾。钢铁企业投入环保改造资金量大,很多项目也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整体而言,环保仍然是一件“烧钱”的事情,收回投资成本甚至取得效益回报的时间周期较长。而在当前市场低迷的环境下,企业还面临转型发展的问题、正常运营的问题,需要大量资金,处在了顾首顾不了尾的两难尴尬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中小钢铁企业在进行环保升级的同时,必须练好“内功”。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将同步实现发展档次的提升和社会价值的提升。
站在技术更高的层面来看,环保最终要成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抓手,这需要在其运转过程中发挥更强的倒逼作用。法治倒逼行动的核心就在于,跨过红线的企业一定无法生存,而未跨过红线的企业也不一定就能够生存,本轮环保风暴的最终目标是让竞争力强企业“活得更好”,也让弱的企业“死得其所”。
具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其一在于公平性,政府在拉动需求、环保执法、财政倾向等方面要对行业内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一视同仁,让企业在相同的标准下竞争发展,不因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不同而厚此薄彼,这样才能让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脱颖而出;其二是将环保标准固化为行业的准入机制,一方面可以在化解产能过剩、落后企业推出的过程中起到红线作用,通过进一步提高环保违法成本,使依靠环保违法、不规范经营来获得不正当利益的钢铁企业失去市场竞争力,并在大浪淘沙中被迫退出市场,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融资、市场推广等领域向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倾斜,使环保的硬约束和市场的竞争力之间可以相互“变现”;其三是加快研究和解决钢铁企业退出机制的问题,捋清企业、政府、资本方在这个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各类问题,真正实现让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可以有序退出成为行业减压产能的途径,为环保达标的企业腾出市场空间。
原标题:大环保下的小钢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