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4年多的等待后,我国正规的废钢加工配送企业终于迎来了政策曙光。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进入准入公告的废钢铁加工企业生产的钢铁炉料产品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优惠政策,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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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全文附表)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加工总能力超过5000万吨的新兴废钢铁加工配送产业群,并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了工业化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但是,一直以来,市场监管难以到位,受不公平因素困扰,正规经营的企业竞争不过非正规企业,运行十分艰难,仅靠行业自身无法解决。此次财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无异于“雪中送炭”。
该通知对享受上述政策的废钢资源、产品范围和企业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要求。据悉,相关部委和协会将在近期组织召开政策宣贯会,解读相关政策并部署后续工作。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认为,该政策提振了我国废钢行业实现规范化发展的信心,长期来看,能提升钢厂应用废钢量,也能推动国家在相关领域的税收改革进程。
据了解,2000年~2014年,我国钢产量增长了6倍,但主流钢厂废钢年消耗总量仅增长了3倍,废钢比则下降了一半有余。2010年底~2011年初,废钢增加了17%增值税,影响了钢厂在炼钢过程中加入废钢的积极性。也正是从2011年起,钢铁业废钢消耗总量下降,社会废钢采购量减少,电炉企业建高炉用铁矿石替代废钢的情况增加。与此同时,一些违规企业逮到了“钻空子”的机会,扰乱了废钢市场秩序,使废钢行业实现规范化、产品化、产业化发展遭遇重大阻碍。
近几年,中国废钢铁应用行业协会配合工信部等相关部门一直在协调、组织和规范废钢行业的发展。2012年底,工信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已有130家企业进入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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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全文附表)
原标题:废钢加工准入企业享30%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