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47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上海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明确飞灰回炉工艺监管要求,制定固体废物“填埋白名单”,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推动协同利用处置。
全文如下: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47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1047”号“关于上海实施焚烧残渣新技术实现零填埋处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产业集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生活垃圾焚烧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后产生的焚烧残渣量也随之增大。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化减少危险废物特别是焚烧灰渣的填埋量,本市印发了固体废物近零填埋方案,持续推进本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导
2024年6月,本市出台《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明确“本市在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基础上,推进固体废物近零填埋。本市支持固体废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不断降低填埋量。”202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本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本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委、市绿化市容局印发《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引导,持续推进本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建筑垃圾分拣残渣等现有填埋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26年全市固体废物填埋量下降到2.5万吨/年,基本实现近零填埋目标。
(二)持续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非填埋技术开发应用
由于填埋方式在集约用地、环保排放等方面不具优势,近年来,本市已组织开展“低温热解”“高温熔融/烧结”等国内主流工艺技术路线研究。城投集团、浦发环保等企业还创新发展了“中温回炉”“水热协同”“机械化学法”等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目前根据《上海市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工作方案》要求,我们正在全面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厂内资源化改造,对个别不具备厂内飞灰资源化改造条件的,研究采取钢铁炉窑协同处置、高温熔融等多种资源化路径。争取到2026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
(三)持续完善危险废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管理。
一是规范引导跨省处置。落实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合作协议要求,严格危险废物跨省审批手续,将危废焚烧炉渣和飞灰规范引导至长三角区域内金属冶炼和水泥窑协同利用处置。二是积极拓宽市内利用处置途径。依托现有各类熔融线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加快推进宝钢冶金炉窑协同处置危废焚烧飞灰技术研究。研究探索利用医废焚烧炉渣生产建材工艺路线。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危险废物焚烧炉渣和飞灰近零填埋。
(四)强化财政和金融支持
通过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相关领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给予支持。同时,国家也将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纳入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支持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以及超出使用寿命的既有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分类、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实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重点支持生活垃圾焚烧流化床改造为炉排炉,老旧机械炉排炉改造,以及烟气净化处理、焚烧车间负压除臭设施改造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近期关于固体废物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本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和《上海市近零填埋工作方案》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抓紧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组织各生活垃圾焚烧厂启动“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后续将因厂施策尽快形成稳定技术方案,加快推进工程落地。同时结合试点情况,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回炉工艺监管要求,控制炉内处理的环境风险。研究制定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填埋白名单”。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引导危险废物焚烧炉渣和飞灰至长三角区域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利用处置。
二是督促宝武集团、城投集团等企业集团,结合“无废集团”建设,倒排时间表,确保《近零填埋工作方案》明确的各个项目设施如期建成。对于医疗废物焚烧炉渣的资源化利用,督促城投集团加强科研攻关,完善工艺路线,确保按时完成建设目标。抓紧对于利用高温熔融、冶金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焚烧飞灰技术研究和论证。
三是争取超长期国债等金融工具支持力度。对于技术成熟度高、应用场景明确的焚烧残渣新技术,我们将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对接和沟通,努力争取将相关技术应用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