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深圳市城管局获悉深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全文如下:深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一、规划概况(1)规划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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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2015-08-11 08:3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深圳市城管局获悉深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全文如下:

深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域,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六区和光明、龙华、坪山、大鹏四个新区,总面积1952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5-2020年。

(4)规划背景

《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专项规划》)于2006年获深圳市政府批准通过。《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大部分未能实施,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缺口较大,远远不能达到规划确定的焚烧处理率的目标。2014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仅为50%左右,距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焚烧处理率2020年达到80%相去甚远。为保障全市产生的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实现并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亟待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制定近期建设补充规划,增加必要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确保100%的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技术处理,初步建成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为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的编制工作,该规划的主要对象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域,主要规划思路是根据近年来深圳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经验总结和分类收集工作推行的认识体会对《专项规划》进行调校,按照焚烧处理率确保达到100%以上的目标补充规划近期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二、规划方案

(1)设施规划

根据规划,2020年生活垃圾清运量预测为16700吨/日,未来保留的焚烧处理能力为7125吨/日,因此至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缺口为9575吨/日。本次规划将在全市新建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分别为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0300吨/日。此外,本次规划对老虎坑垃圾焚烧场一期、二期工程,平湖垃圾焚烧厂、南山垃圾焚烧厂、盐田垃圾焚烧厂予以保留,对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予以取消。规划期末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7425吨/日,可以保障焚烧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待规划新建的三座焚烧处理设施建成投产后,现有下坪、老虎坑等卫生填埋场内填埋原生垃圾的规模将大幅下降,周边环境将得到改善。

(2)建设场址与配套设施

①建设场址

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和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均为扩建工程,可在老虎坑环境园内和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内的发展备用地建设。东部环保电厂为新建项目,规划选址于上坑塘场址。

②灰渣处理

垃圾焚烧厂需要配套建设灰渣及飞灰处理场。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为扩建工程,可依托前期工程的灰渣及飞灰处理设施协调解决。老虎坑焚烧厂一期、二期现有使用的灰渣处置场地为借用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部分场地,仅够临时使用,待三期工程投入使用后,所有一、二、三期的炉渣和飞灰螯合物将在专用场地统一综合利用,核定配套的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场的面积约16.3公顷,位于三期主厂房南侧,老虎坑水库对岸。

东部环保电厂为新建设施,依据东部环保电厂处理规模,核定其配套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场的面积为30.1公顷,在上坑塘场址的东部有山谷地带,可用作东部环保电厂的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场,主要开展炉渣和飞灰螯合物综合利用。

③道路交通分析

垃圾焚烧厂需要配套建设车流、人流进出道路。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和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均为扩建工程,可依托前期工程的现状道路协调解决。东部环保电厂道路交通实现车流、人流分离。其中,车流道路服务垃圾车,将于惠盐高速公路开设匝道,总长约3.0km,宽8.5m。人流道路服务社会车辆和行人,由上坑塘场址北侧的城市支路实现,长约0.7km ,宽20m。在人流道路建设集散中心,供科普教育、旅游参观中转,占地约3800平米。此外,车流通道收费站用地约4000平米。道路交通共占地约4.8公顷。

三、规划方案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有:

(1)废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垃圾焚烧烟气, 垃圾储坑、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等产生的H2S和NH3等恶臭物质。

(2)废水:废污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烟气湿法处理后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污废水降温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锅炉区、烟气区及灰渣区冲洗水等。

(3)固体废物:规划的垃圾焚烧厂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和生活垃圾。

(4)噪声:垃圾焚烧厂主要噪声源有送风机、引风机、安全阀排汽、排气管、大功率水泵、汽轮发电机组等机械设备的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与机械振动噪声和垃圾运输车、灰渣输送带等噪声。

(5)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平整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占地范围内原有植被将被铲掉,造成一定量的植被生物量损失。

四、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选用技术比较成熟有效的生活垃圾焚烧炉,选用的焚烧炉应达到国家对于垃圾焚烧的设备要求,在焚烧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污染物处理配套成熟稳定的烟气处理工艺技术,执行严格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③针对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室等恶臭污染源,采取负压控制、入炉焚烧、设置除臭系统等措施,有效控制垃圾运输、卸料和进料、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从源头上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④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厂区绿化布置应选择除臭效果好、抑尘效果好、有利于吸附烟气污染物等树种,构建不同的大气污染物防护林带,保证厂区内环境空气质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计完善的废污水收集系统,各类废污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②垃圾储坑、卸料大厅、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渗滤液渗漏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环境。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各生产设施应尽可能选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源强。②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运输道路采取禁鸣喇叭、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源强。③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并设置绿化带,从传播途径上减弱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加强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各类设施产生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按照循环再利用的原则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如炉渣可作为建筑原料进行综合利用。②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焚烧飞灰采取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运至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③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均送到厂内的垃圾储坑进行焚烧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期做好规划厂区植被的调查工作,如发现保护动植物应采取移植、迁栖息地等措施进行保护。②施工期间做好规划厂区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③营运期做好规划厂区绿化,并设置绿化带,保护规划厂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符合深圳市的城市发展相关规划、环卫专项规划和环保规划;在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后,规划选址可满足国家规范要求;规划设施规模基本合理,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风险可控。本规划经适当调整后,在严格执行环境规划、实施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措施与对策、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总体而言,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http://www.szum.gov.cn)上登载,公众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查阅,采用网上查看、下载的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与本规划相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就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组织单位、环评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在网站发布公示。公众咨询可采用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公众咨询和反馈意见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

九、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电话:0755-83558605 传真:0755-83558605

电子邮件:ghhp@szum.gov.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城管大厦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5-25983724 传真:0755-25936465

电子邮箱:ghhp@szum.gov.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17日

原标题:深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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