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关于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5-08-13
众合科技 关于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5—06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拟开展脱硫电价收益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公司聘请的金融机构设立“众合科技脱硫电价收益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专项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实施脱硫电价收益的资产证券化项目,通过金融机构设立“众合科技脱硫电价收益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暂定名,后续可能调整),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 4.6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限收益,专项计划终止时的剩余资产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用。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是存在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靖投资有限公司因合法拥有脱硫设施并分别与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签订脱硫特许经营合同,而在未来五年经营中获得的脱硫电价收益。上述基础资产的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
(二)交易结构
金融机构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出现专项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形,则由本公司补足相应差额。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 4.6 亿元,其中优先级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占比约 89.13%;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认购,占比约 10.87%。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三、专项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脱硫电价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等。
四、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由于今年年内宏观经济增长略显疲弱,而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因素。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