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新疆伊犁河流域特克斯河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15】77号核准,招标人为特克斯县湿地保护站,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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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新疆伊犁河流域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015-08-19 09:02 来源: 新疆经济报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河流域特克斯河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15】77号核准,招标人为特克斯县湿地保护站,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伊犁河流域特克斯河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新疆特克斯县特克斯河段。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管护区工程建设:特克斯县湿地管护站土建165㎡、苏阿苏管护小区巡护点土建80㎡、界碑37个、瞭望塔1座、巡护步道17km、大型宣传牌5块、护岸林营造90公顷。第三标段:保护工程建设:围栏47千米、病虫害防治设备17套。第五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第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以往类似设备供货经验。

3.2凡有意参加第三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以往类似设备供货经验。

3.3凡有意参加第五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4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第一、三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须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须具备进伊备案登记证、类似设备供货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4.2凡有意参加第五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岗位员证、外省企业须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须具备进伊备案登记证(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3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伊宁市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中心三楼313室来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在伊宁市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中心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三标段1000元整,第五标段500元整。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万元。第三标段:2万元。第五标段:1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及伊犁州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

特克斯县湿地保护站

联系人:吴成明

电话: 1389976219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飞

电话: 186999002680999-8997327

监督单位: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6629661

原标题:伊犁河流域特克斯河重点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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