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份,山东省菏泽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明显。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份,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菏泽市牡丹区及东明、巨野和郓城县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8月,菏泽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
7月份,菏泽三项污染浓度同比恶化明显,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恶化1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恶化9.1%;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比恶化39.1%。
8月19日-22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对菏泽市牡丹区及东明、巨野和郓城县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菏泽市部分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超标。经监测,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2#焦炉外排废气NOx浓度681mg/m3,超标0.36倍;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1#排放筒外排废气NOx浓度1577mg/m3,超标2.15倍;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焦炉外排废气SO2浓度58mg/m3,超标0.16倍。
郓城县玻璃瓶行业废气超标问题比较突出。郓城县现有玻璃瓶制造企业13家、炉窑20座,本次抽查的山东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NOx浓度3191mg/m3,超标5.38倍;山东郓城正达玻璃厂外排废气NOx浓度1136mg/m3,超标1.27倍。
郓城县小塑料颗粒专项整治不彻底。郓城县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小塑料颗粒制造厂家53家,于7月1日至8月22日进行了集中清理。但8月2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丁里长镇1家已经断电停产的厂家制造设备仍有余温。
检查中还发现,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无组织排放严重。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2#焦炉在线监控设施自2015年1月至今一直未正常运行,检查时已返厂维修。同时,部分烧烤摊点不正常使用烟气净化设施。
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向菏泽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情况,提出了处理处罚建议。记者了解到,针对部分企业外排废气超标问题,菏泽市环保局已责令巨野县、郓城县环保局对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山东郓城正达玻璃厂、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依高限处罚10万元,并责令5家企业限期整改、达标排放。
针对郓城县玻璃瓶行业废气超标问题,当地要求,所有厂家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否则停产治理。
针对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郓城县环保局于8月20日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3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处罚5万元。
针对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2#焦炉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巨野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尽快完成联网。
针对郓城县小塑料颗粒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当地已采取断电、强制拆除等措施,截至8月26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9,列全省第七位。
原标题:山东环保独立调查菏泽空气污染 菏泽八月份“气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