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厘清问题明目标
(一)主要问题
产业布局造成污染物成因成分较复杂。嘉兴港区目前主要发展以化工新材料、金属制品、港口仓储物流等为主导的临港产业,主要有四个片区:港口物流片区、以乍浦开发区为核心的化工新材料片区、特色制造业片区、出口加工及保税物流片区。不同片区产业不同,空气污染物及产生源也不同,在港口物流业上,有大型运输车辆尾气、运输货物特别是煤炭扬尘;在化工新材料行业上,有不同物料、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在金属制品、木材等制造业上,有加热处理等工艺或原材料材质产生的气体或尘粒;还有省统调燃煤机组的存在,也成为用煤和排硫集中之地。复杂的污染状况,既在空间上给环境造成污染也在作业范围内带来如尘肺等职业病发病风险,同时产业外的相对分离和产业内的相对密集,也易引发典型性空气污染问题,给科学施治提出更高要求。
化工行业VOCs排放问题较突出。目前港区有石化行业生产企业32家、储运企业6家,且集聚程度高。其行业所用物料、工艺、设备等生产要素,本身就决定了其主要污染物质及排放特点,特别是VOCs的生源多且分散,寻找难、治理难、投入大成为目前最大困难,且在未完全封堵情况下,同一物质的泄漏点和不同物质的作用量存在放大效应,使企业认为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投下去”很多但“闻起来”仍不减少,造成认识上不深刻、改造时不配合、执行中不规范等消极抵触现象。
企业无组织排放行为还时有发生。现阶段,不少企业法制意识还较淡薄,虽然新环保法的实施是针对重点时期的重点施治,但要真正产生效应,还需从“史上最严环保法”转换成“史上最严执法期”。因此,不少企业主节省成本、逃避监管的侥幸和冲动心理还较为强烈,利用节假日、夜间等时间无组织排放的现象还有发生,周边群众对此抱怨也较多。
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安全风险较高。同样,也正是由于化工企业的密集度和生产要素性质原因,特别是液氯等重大危险源和化工设备的实际安全使用年限临近等,一旦发生燃烧、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污染范围广、中毒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地区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和各级党委政府承担的政治安全风险均较大。
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弱的矛盾较大。主要表现在监管企业数量、内容等均不少,尤其港区作为全国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和环保是港区的其中两条生命线,监管要求更高、任务更重,监管人力、水平、设备配备配置还待更贴合形势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全市统一部署,针对港区实际情况,也要坚持重点突出、重拳出击、重典治污、务求实效的原则治理工业废气,特别是群众反映较多的化工企业异味气体、运煤车辆煤炭扬尘等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和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量,齐心协力治理、攻破十面“霾伏”,使得港区的气更清、天更蓝。
二、措施——多管齐下强治理
(一)“禁”重污。要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严格落实《嘉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坚决禁止燃烧原(散)煤、粉煤、燃料油以及各种可燃废料,以及树木、秸秆等能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要加快建立城市禁煤区,建议从长远考虑和实效考虑,划定九龙山大道以西市场路以南、乍浦塘以西、南至杭州湾全部区域为禁煤区,该区域人口密集,为主要生活区和商业区,其本身车辆尾气、餐饮烟气等空气污染严重,应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和燃煤有关的建设项目和燃煤设施。
(二)“汰”高耗。要因势利导,在当前已淘汰小锅炉97台、同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的已经形成社会意识的有利环境下,乘胜追击,加快淘汰小锅炉和推进燃煤锅炉整治,重点对额定蒸发量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进行排查、改制和拆除。要善于借势,结合“两退两进”、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等,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出台《港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港区工业用能管理办法》、《港区用能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淘汰一批、转移一批、提升一批”,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三)“控”准入。要控制涉煤项目,制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对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并要严禁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要严格总量准入,主要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和《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等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先行取得和交易市场化原则,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和烟粉尘及VOCs指标总量平衡替代全部执行2倍替代。要严守规划红线,按照“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对不符合红线保护规划的项目坚决不批,东方大道以西、01省道以南为化工园区的红线,危化企业不得突破;九龙山是生态保护区,一律不得建设任何工业企业;所有企业入驻港区必须符合产业规划。
(四)“治”排放。要改进煤炭中堆运方式,从煤炭装卸到煤炭堆场、煤炭综合停车场、煤炭运输通道和煤炭运输车辆日常监管等多个环节对煤尘污染进行整治,从“源头”一直管到“终端”。主要还是一以贯之严格实施《嘉兴港区煤尘污染整治方案》,在堆场上建喷淋设施、车胎清洗过渡池、车辆冲洗门廊、防风抑尘网,在运输上由货车直接装车变为集装箱运输方式,提升本质环保水平。脱硫脱硝装置改进成果要继续巩固,要及时妥善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行业整治虽然在2014年已经完成造纸、印染、化工行业整治,剩余的五金行业要加快推进,确保年内完成。
(五)“保”安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杜绝爆炸事故,遏制燃烧、泄漏事故,努力避免环境污染重、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嘉化、帝人、新晨、以化等大量生产储存使用液氯的企业要严防跑冒滴漏事故,并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推”节能。要推广清洁能源,制订天然气利用方案,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汽车加气站建设。要强化节能措施,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施能源“双控”管理,实现区域用能的动态平衡。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加快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实施,提高节能减排能力。要扩供热供气管网,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供热、供气管网建设,提高供应效率。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它清洁能源,热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七)“协”内外。政企要互动,通过改造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提高处理效率来提升废气处理效果。2013—2014年,港区启动了有机废气专项整治工作,庆安化工、凯普化工、泰地石化、美福石油、三江化工等5家企业实施了有机工艺尾气综合治理,有效减少了VOCs的排放。下阶段既要增强支持力度还要加大推进力度,使LDAR见实效、成经验。部门要联动,要理顺环保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发挥生态工作领导小组合力作用和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五水共治办、乍浦镇、供(污)水公司等单体能量,增强相关制度执行力,完善联合执法、定期例会、案情通报等联动协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
区域要协作,在应急方面要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实施区内企业装置区与办公区有效隔离,设置化工园区外围过渡区,建设化工园区河道应急闸门和清下水排海通道,将化工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小;与周边海盐大桥新区、平湖独山港区、当湖街道、曹桥街道、林埭镇加强协作,在应急处置中互相支持,减小影响。在烟粉尘治理上,要与浙能嘉兴嘉华发电厂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剩余3台燃煤机组清洁排放改造。
(八)“促”研创。一要做好控制排放总方案。在VOCs排摸基础上,加强与浙江大学尽力完善削减计划提出削减方案和控制方法,以指导港区的VOCs治理工作。二要搭建服务产业新平台。围绕化工新材料产业的做精做细和服装、紧固件、物流行业的改造提升,大力推进与大院名校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节能、减排、研发、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和团队,打造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开发推广脱硫脱硝、高效除尘、VOCs治理等关键技术,创新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实现产业发展的科技化、精细化、绿色化。三要联通区内产业循环圈。突出产业特点,优化产业结构,延长和拓宽循环产业链,通过招商选资以及企业间的合资合作,建立园区内部循环圈,使上游企业的原料或废料成为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通过物质流通、能量利用和公用工程的有机联系,使企业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废弃物有效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三、方法——突出重点循推进
(一)家底清。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建立动态数据库,细化大气重污染源清单,健全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和预报制度。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视情渐次实施大气重污染源限产限排和停工停产,以及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等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的蔓延。特别要摸清港区有机废气排放基数,大力推进有机废气治理,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LDAR)体系建设,为无组织排放控制、VOC减排、化工异味消除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二)责任明。按照港区“五气共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做到合作无间,共同推动“五气共治”工作早出成效、快出成效。
(三)分梯次。“五气共治”工作涉及面广,彻底治理费时较长,为此,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顾全大局,既要全力以赴、又要量力而行,按照轻重缓急,有重点、有批次地加以推进。
(四)重结合。大气污染表现多样、形成机制复杂、来源广泛,因此,加快推进“五气共治”,要注重与转型升级、环保整体工作、化工行业整治等工作相结合,达到全面遏制污染源、阻断形成机制的目的。
(五)强保障。强化“五气共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计划,重点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五气共治”的日常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对“五气共治”给予引导性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
(六)广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四、责任——规范执法严司职
(一)强化一岗双责。要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党工委、管委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切实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与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守住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并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把 “五气共治”等重点工作写入党工委、管委会年度工作要点。
(二)强监管督职。环保执法要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推进新环保法有效实施,继续开展“市、区两级联合环境执法大检查”、“未验收历史建设项目清理执法检查”、“涉油、涉煤企业清下水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
(三)强化预警职责。利用LDAR试点工作的38000个监测点,探索进一步增强企业监测泄漏和及时修复的能力,为防止泄漏筑起第一道关。加大建设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力度,加快在化工园区边界、企业厂界安装氯气、氯化氢等特征污染因子检测仪器,配强各类移动应急监测设备,基本建成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同时监测、空气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常规和应急并行监测的全方位监测体系。
(四)强化绩效考责。把“五气共治”工作列入港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五气共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
(五)强化社会公责。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政务公开,严格依法公开环境质量、项目管理、执法监管、环境信访、突发事件等信息。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重点企业污染数据定时定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实效性,对安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意见强烈的企业,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措施,安排人大代表、居民代表走进企业共同参与执法,通过倒逼机制使企业不断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并要认真处理环境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组织好志愿活动和各类主题活动。
原标题:港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的探索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