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深圳于2015年6月初正式启动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重点针对全市河流开展排查,于2015年10月底完成排查。排查结果显示:全市建成区共有黑臭水体36条,其中轻度黑臭12条,重度黑臭24条。
黑臭水体排查范围包括全市9大流域水系:深圳河流域、深圳湾流域、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坪山河流域、珠江口水系、大鹏湾水系、大亚湾水系。黑臭水体排查内容为河流基本属性、水文特征及水质情况。河流基本属性包括流域面积、河长、河宽、排污口和河岸两侧土地利用情况,水文特征包括流速和流量,水质情况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等四项特征指标。
根据要求,采用遥感影像分析和现场排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兼顾河流上下游、行政区交接断面、建成区与非建成区分界点、黑臭水体起止点,全市共布设了1097个检测点,分三次进行排查检测。
排查结果显示:全市建成区共有黑臭水体36条,其中轻度黑臭12条,重度黑臭24条。


原标题:深圳建成区共有黑臭水体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