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十条终于要有所动作了,土壤修复市场打开想象空间。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表示,与大气、水污染治理相比,中国土壤污染治理刚刚起步,总体差距较大。可一旦市场打开,其规模将远远大于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据环保部通过运用国际通行模型,对水十条影响做的预测评估,土壤修复市场带动的投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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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模式”开启 PPP治土之路

2016-03-10 14:00 来源:永清环保 

“土十条”终于要有所动作了,土壤修复市场打开想象空间。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表示,与大气、水污染治理相比,中国土壤污染治理刚刚起步,总体差距较大。可一旦市场打开,其规模将远远大于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

据环保部通过运用国际通行模型,对“水十条”影响做的预测评估,土壤修复市场带动的投资规模超过5.7万亿元。

尽管土壤修复市场前景巨大,但由于看不清盈利模式,很多持币观望者仍不敢轻易投入真金白银。

拿重金属污染治理为例,从目前的行业情况看,专项地方债的发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支付问题,但从盈利模式看,仍然缺乏土壤修复资金的正向循环。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仍不乏一些看多市场的企业早早布局,在土壤修复领域探索出一套政企合作的PPP模式。

2014年,湘潭市岳塘区与永清集团在全国率先探索PPP 模式治理重金属污染,被业界称为“岳塘模式”。2015年8 月,国家发改委已批准湘潭岳塘竹埠港地区为全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单位。

研究机构称,“岳塘模式”首创的土壤修复开发转让获取增值收益的模式,打破了行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从机制上补充了从土地修复到收益实现的机制,或是未来业务样板工程。

走近竹埠港

湘潭市岳塘区的竹埠港老工业区,面积仅1.74平方公里,却是湖南湘江流域乃至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区域。

由于长期的化工生产,沿湘江东岸狭长分布的湘潭竹埠港工业老区付出了惨痛的“环境代价”:区域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渣含镉、锰、铜、铅等重金属,对湘江、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严重污染。

按照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以及湖南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要求,竹埠港老工业区的全部28家化工企业于2014年9月全部关闭退出。在综合治理好重金属污染后,这片始建于上世纪60 年代的工业区将整体开发为生态新城。

岳塘区环保局局长方炼勇表示,此次污染综合治理,不同于以往单个污染源治理,既要实现企业全部关停退出,同时土地用途也发生了根本改变,由工业用地转为第三产业开发。污染治理不再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把这片区域的污染全面、整体治理好,才能将这片土地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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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要求不同往常,所走的路也不同往常。

岳塘区政府选择与永清集团合作,组建合资公司,尝试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作为竹埠港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的投资和实施平台。

2014年1月,由岳塘区政府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合资成立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永清环保大股东湖南永清集团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探索通过政企合作,对竹埠港重金属污染开展综合整治。

公司立足竹埠港1.74平方公里区域,以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整治项目的投资、管理、服务为重点,实施区域内关停企业厂房拆除、遗留污染处理、污染场地修复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污染治理完成后,这片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工业区将整体开发为生态新城,参与各方将从治理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回报。

以“土壤修复加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岳塘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种应用。业内人士指出,采用的土壤修复开发转让获取增值收益的模式,打破了行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引入了第三方资金,完善了从土地修复到收益实现的机制。

模式效果初显

对政府来说,岳塘模式改变了过去重治理过程、轻治理效果的做法。

岳塘区委书记王永红介绍,以往环境治理,政府在前期投入方面花费很大,且自身没有专业团队和技术支撑,很难做到全面、科学综合治理。实际操作中,投资是自己,治理效果的评判往往还是自己说了算。采用与专业环保企业合作这种模式后,政府工作的重心放在治理过程的全局性把控以及治理效果好坏的评判上,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只当裁判员”。

但对于企业来讲,在这种新型的环保治理模式下,治理过程中不但没得到治理污染的费用,还要自己投资来治理别人的污染。这种只能从治理效果的收益中得到回报的方式,无疑给企业带来较大挑战,但同时也敦促企业严格把控治理过程中每个环节。

经前期土壤检测,竹埠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性工程项目承担的修复片区污土达3 万方,合38685 吨。

“根据我们的浸出算法,这个片区的土地中含镉量相对较高,需要深挖的高度达1.5 米。”项目技术负责人双生睛说,永清环保自主研发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离子矿化稳定化技术”,能把重金属土壤进行粉碎、筛分、药剂添加、搅拌、养护,从而实现安全无害化处理。

这种药剂亮点在于,它可以根据具体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展开针对性修复,药剂的原料配合比并不固定,“实验室会提供相应的土壤数据,施工员在第一时间现场进行药剂的配比,真正做到对症下药。”

对于后续污土的处理问题,作为项目执行方,永清环保有着严格的土地修复工艺流程:治理后的土壤进行检测分析,合格后放空地养护;待第三方公开检测合格后,再用于路基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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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立峰带领国家发改委调研组来湘潭市岳塘区调研竹埠港“退二进三”工作开展情况。“你们工作很扎实,我们会高度重视。”何立峰直言,这里可以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建设提供借鉴。

经过前期探索,永清环保在PPP 实践中继续加码。2015年8月27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现金形式出资3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永清产业投资”),作为公司参与PPP 投资、产业投资的主体及符合公司战略的财务性投资平台。

永清环保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将以永清产业投资公司为主体,通过适时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等形式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并通过实施符合公司战略的财务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使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补,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未来将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拿下污染的地,前期咨询调查,中期修复,后期转商业用地出售(土地置换),创新PPP模式拓展土壤修复市场。

PPP真能让场地修复不差钱?

实际上,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场地修复需求量巨大。2014年,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也显示,全国各类典型地块中,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且被认为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但出于历史原因,中国土壤污染主体大多是各类国有工厂,经过多轮的改制重组,很多工厂产权归属关系已经灭失,即便产权明晰的,也很难有能力再去支付高额的土壤修复费用。因此,“谁污染,谁治理”这一环保行业的通行准则,在土壤修复行业根本行不通。

目前少数比较成熟的商业化项目,主要依托于房地产,由房地产开发商买单。除此之外,绝大多数土壤修复项目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或者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土壤修复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那么,以“岳塘模式”为代表的PPP模式的日臻成熟,能否填补这一缺口,为解决土壤修复问题保驾护航呢?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以“土壤修复+ 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岳塘模式”,消除了因污染企业破产关停导致责任主体缺失、治理资金缺乏等难题,充分发挥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调动了企业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解决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大却几乎没有产出的难题。

但亚洲开发银行能源与绿色金融高级顾问沈一扬提醒,只考虑把PPP当作一种资金来源是不对的。监管、公平招投标、技术路线选择、环境服务效果考核等相关规则的建立,才是PPP实现的前提。

为了更好地推进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永清集团董事长刘正军也建议,“政府可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开展综合环境服务,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采取打捆方式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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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瞭望》两会环境保护专刊——“大国治土”之:“ 岳塘模式”开启 PPP治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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