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河南发布《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钼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钼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钼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地方标准《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及《河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豫环文〔2022〕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钼工业企业发展及污染物排放现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地方标准《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形成了《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吴建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 话:0371-66309376
邮 箱:hnsgtc20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