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5万元】明天即4月1日,《举报奖励规定》将正式实施。从明天起,通过规定的有奖举报途径,向市环保局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的,且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50000元奖励。
原标题: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5万元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7月03日
财政部06月18日
生态环境部05月29日
生态环境部05月28日
紫金县人民政府03月13日
九洲集团03月10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02月26日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01月1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7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24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7月02日
威立雅06月23日
大唐南京发电厂06月11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财政部06月04日
社会发展科技处05月30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3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2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22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5月22日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06月26日
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06月17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新华社06月06日
中国电力报06月05日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06月05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中国一重06月04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