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法院共受理环境类案件1515件,审结118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00件、民事案件146件、行政案件669件; 2016年1-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97件,审结430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85件、民事案件116件、行政案件296件。2015年、2016年1-5月收案数、结案数同比均大幅增长。
关注点一 固体废物涉刑事案件处罚力度大。
镇江中院一审、省法院二审的娄底盛鸿公司等走私废物案,系国家海关总署2014年缉私十大案件,也是全国涉案数量最大的走私高炉灰、高炉渣等固体废物案,法院依法对3个犯罪单位分别判处50万-250万罚金、对7名犯罪个人分别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对主犯何某某判处有期10年,是我省同类案件中判决的最高刑期,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30多家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徐州云龙法院一审、徐州中院二审的田某某、厉某某污染环境案,系公安部督办的全国最大的非法处置废旧铅酸电池案,涉案危险废物量达13500余吨,30余名被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注点二 依法追究污染者环境修复责任。
无锡中院对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仍将工业废渣交给他人处理,导致大量危险废物被倾倒的某材料股份公司判处罚金五百万元;徐州新沂法院在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购买废盐酸清洗石头,造成周边农田污染的李某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决赔偿环境修复费用损失73664元,并迅速执行完毕。
关注点三 不论是否造成后果均被追责。
扬中市三茅街道兴华村村民组长陈某某,在未经依法批准用地的情况下,擅自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承租人以建筑倒渣等固体废弃物对租用土地进行平整,破坏了约8亩基本农田,被镇江丹阳市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某、李某、钟某某在没有经营许可证且不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从山东省临沂市购进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10余吨,非法加工成塑料颗粒半成品,被淮安市清浦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注点四 科学鉴定是关键。
镇江中院在审理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优立光学公司等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中,根据科学鉴定依法认定树脂镜片粉末不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同时向丹阳市政府、丹阳市环境保护局、丹阳市眼镜商会等发出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树脂镜片粉末等固体废物司法建议。既有效推进了丹阳眼镜行业环境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环境利益,避免行业性污染事件的发生,又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树脂镜片粉末处置成本过高、处置能力有限等突出问题,推动了丹阳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