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近期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区域污染环境案:八九个月时间里,一些不法分子将200多吨生产农药中间体后产生的危险废液,运输到湘赣两省一些偏僻农村、废弃工矿随意抛弃。
警方查获大量危险废液
今年3月7日凌晨,湖南宁乡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当地灰汤镇洞庭村刘某家门前的村道上,发现一些来源不明、散发着恶臭的蓝色塑料桶,有些桶内还有黑色液体流出来。
“我们在现场发现一些蓝色塑料桶随意堆放在村道两侧,里面都装着黑色液体,据估算近20吨。村民们反映,这些桶已经出现十多天了,刚开始大家没太在意,后来实在太臭了,熏得人受不了,他们这才报案。”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李延扬介绍。
经当地环保部门抽样检测,这些黑色液体的PH值小于2,具有强腐蚀性。根据鉴别危险废物的国家标准,环保部门认定黑色液体属于危险废物。
民警调查发现,灰汤镇洞庭村的危险废液是一辆车牌号为鄂D66853的大货车从岳阳市云溪区运往宁乡。4月21日,专案民警又获知一条线索,当晚会有一车废液从岳阳市一石化公司运往益阳沅江市,且涉案人员与之前运送废液到宁乡县的为同一伙人。
4月21日晚至22日晚,专案组在长沙、益阳、岳阳等地分别抓获葛海湖、彭寿保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益阳沅江当场查获正准备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4月26日至28日,专案组在株洲、衡阳、岳阳等地抓获易卫华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衡山县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60多吨,在长沙县榔梨镇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
5月11日至13日,专案组又赶赴江西宜春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聂某,并将涉及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低价层层转包危险废液被非法处置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查获的危险废液来自岳阳市云溪区的两家生产农药中间体的化工企业。其中一家为湖南岳阳天顺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已经停产;另一家为湖南大洋溶剂化工厂,案发时仍在生产。
经警方查证:2015年8月以来,湖南岳阳天顺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会林、湖南大洋溶剂化工厂法人代表葛海湖非法将200多吨危险废液交给彭寿保个人进行处置。彭寿保则通过易卫华等中间介绍人,再将这些危险废液交给湘赣等地“下线”进行非法处置。
一些环保人士告诉记者,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据业内人士介绍,有资质的企业处置1吨危险废液,收费至少在7000元以上。李延扬说,郑会林、葛海湖两人为了降低处置成本,以每吨1000元至3000多元的价格,将危险废液交给彭寿保私人处置,彭寿保等人再以更低价格层层转包出去。
去年就曾发现危险废液外运涉事企业还偷挖渗坑非法处置
据办案民警介绍,最早发现岳阳市云溪区危险废液外运的,并不是宁乡县,而是湘潭市湘潭县。
去年12月,在一家水泥厂内,湘潭县环保局发现了一批来自岳阳市云溪区的危险废液。通知云溪区环保分局后,云溪区环保分局一位副局长带队来到湘潭县,将这批危险废液运走处置了。
云溪区环保分局局长房威武在电话中证实,云溪区环保分局去年12月中旬确实曾派人到湘潭县处置一批危险废液。当记者问有没有进行排查、采取了什么整改措施时,房威武不愿多谈。
湘潭市环保协会副理事长王国祥说,有关部门当时就该引起重视,找出危险废液的源头,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求涉案企业进行整改,避免非法外运事件再次发生。
据记者了解,专案组在抓捕大洋溶剂化工厂法人代表葛海湖时,还发现该厂存在偷挖渗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岳阳市一位环保人士表示,“大洋溶剂化工厂规模不小,经营时间也不短,对于这种偷挖渗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环保部门如果认真查,不可能直到案发才被发现。”
原标题:200多吨危险废液被随意丢弃——湖南一起特大跨区域污染环境案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