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贵州省社会检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审核情况的公示(第三批),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贵州省社会检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厅对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的以下检测机构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进行了能力评审,认为其具备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应条件和技术力量。现将审核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851-85571242。








原标题:贵州省社会检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审核情况的公示(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