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深入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湘青渝贵皖等地基层农村调研了解到,由于农民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染已经成为当前全流域污染的重要来源。与此同时,农村治污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相对薄弱的“短板”也正导致城乡生态环境差距日渐拉大。很多受访专家和干部建议,在长江流域要率先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同治,全力构建农村生态文明。
近些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经济增速较快,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以提升,农村的发展也与过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过,硬币都有正反两面,农村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就是一个饱受诟病的“老大难”问题。
长江流域的农村环境问题,其实也是我国广大农村共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几年,农村“污水横流”“臭味弥漫”“垃圾围村”早已不是鲜闻,“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也不少。整体上来看,我国农村环境现状并不容乐观,农村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交叉污染相当严重。有些地方甚至为了城市发展,将城市垃圾和污染物质转移农村,进一步加重了农村污染。原本绿水青山的“乡愁”,如今却很难寻觅。
客观上讲,农村出现环境卫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政府对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不够,村民环保意识较低,缺乏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发展理念存在误区等。另外,在治理环境卫生问题上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乡村一级没有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缺少一支公共卫生保洁队伍,形成了长期没有人管、没有人抓、任其自由的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农村的生态环境也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直接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利益。农村生态环境,关系到农村的形象,关乎着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绿色、可持续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巨大的作用和非凡的意义,这就决定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找回绿水青山的“乡愁”,需要正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要加快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全方位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做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决不搞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那一套。以此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村民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构建一个干净和谐、绿色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原标题:莫让农村环境污染成另类“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