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济南市日前印发了《济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了未来济南市水污染防治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水体底泥重金属治理、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取得初步进展,水环境风险高发态势得到遏制。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承载力明显提高,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水环境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目标要落实必须转化为指标。《方案》同样确定了济南市水污染防治的多项主要指标: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20年,黄河、小清河、徒骇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玉清湖水库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到2030年,省控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除地质原因外,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此外,《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等四大措施,每项措施均列出若干项具体举措,共13项,每项都明确了牵头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