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相关环保项目招标公告,涉及除尘装置改造、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脱硝装置改造、脱硫装置改造等。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装置改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WEME-201611JLLY-J00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受大唐辽源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唐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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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相关环保项目招标

2016-11-02 13:08 来源: 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相关环保项目招标公告,涉及除尘装置改造、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脱硝装置改造、脱硫装置改造等。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11JLLY-J002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受大唐辽源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装置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大唐辽源发电厂2×330MW(#3、#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在2008年由中机新能源总承包建造。

3、4号炉脱硝系统分别于2013年12月、2014年6月改造完成,SCR反应器装置采用“2+1”模式,催化剂采用蜂窝式催化剂,按2+1层(上层为备用层)布置,采用蒸汽+声波吹灰方式,采用液氨法制备脱硝还原剂,工艺系统按入口NOx浓度350mg/Nm3,处理100%烟气量,目前均能达到小于70mg/Nm3的设计排放要求。

改造总体目标:增容提效改造后,总体目标是SCR装置入口烟气NOx设计浓度为350mg/Nm3(标态、干基、6%O2),出口烟气NOx浓度在稳燃负荷工况以上状态下均小于50mg/Nm3(标态、干基、6%O2),即脱硝效率不低于85.7%,同时保证SCR装置出口氨的逃逸浓度低于3ppm,SO2/SO3转化率小于1%。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SCR脱硝工艺,本次改造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更换原有两层催化剂层,在原备用层安装新一层催化剂,同时配套加装3个蒸汽吹灰器,2台炉共12个,加装4个声波吹灰器,2台炉共16个,需增加相应吹灰系统的管路、阀门等;更换4台稀释风机;更换4台喷氨自动调节门;喷氨格栅修复和流场优化;改造4套脱硝出口CEMS系统及氨逃逸;改造4个脱硝CEMS间;增加、更换工艺相关仪表、扩容DCS系统等。

负责脱硝提效改造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调试、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技术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3.4投标人所提供的超低排放改造采用的SCR脱硝技术应先进、成熟可靠、且已有相同工程成功经验。近五年拥有2台套(含)以上的3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硝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5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宜具有环境工程范围内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如有分包的项目须经招标人同意。

3.7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收资,并取得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11JLLY-J001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受大唐辽源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装置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大唐辽源发电厂厂址位于辽源市市区南部五一村,距市中心约2km,厂址北侧紧靠辽源东站,西侧临辽源植物油厂,东距辽源一次变约500m,南侧为较开阔的旱地,并靠近四浑公路。

大唐辽源发电厂2×330MW(#3、#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在2008年由中机新能源总承包建造。#3、#4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采用一炉一塔布置方式。脱硫装置原入口SO2浓度为2117.6mg/Nm3,脱除效率不低于95%,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不超过106mg/Nm3。

本次改造目标:

脱硫系统入口SO2设计值为2852mg/Nm3(收到基含硫量为0.8%),脱硫系统出口SO2浓度不高于35mg/Nm3(标态、干基、6%O2),整体脱硫效率不低于98.78%。

脱硫系统入口烟尘设计值为30mg/Nm3(标态、干基、6%O2),脱硫系统出口烟尘浓度要求小于5mg/Nm3(标态、干基、6%O2)。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在采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不设GGH的情况下,对现有脱硫除尘系统超低排放进行改造工作,包括脱硫除尘改造改造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技术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3.5投标人须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6投标人所提供的超低排放改造采用的脱硫、除雾除尘技术应先进、成熟可靠、且已有相同工程成功经验。近五年拥有2台套(含)以上的3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硫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7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宜具有环境工程范围内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如有分包的项目须经招标人同意。

3.9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收资,并取得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11JLLY-J004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受大唐辽源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大唐辽源发电厂厂址位于辽源市市区南部五一村,距市中心约2km,厂址北侧紧靠辽源东站,西侧临辽源植物油厂,东距辽源一次变约500m,南侧为较开阔的旱地,并靠近四浑公路。

大唐辽源发电厂2×330MW3、4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在2008年由中机新能源总承包建造。3、4号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采用一炉一塔布置方式。脱硫装置原入口SO2浓度为2117.6mg/Nm3,脱除效率不低于95%,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不超过106mg/Nm3。

本次改造目标:脱硫系统入口SO2设计值为2852mg/Nm3(收到基含硫量为0.8%),脱硫效率要求达到98.78%。

脱硫系统入口烟尘设计值为30mg/Nm3,出口烟尘浓度要求小于5mg/Nm3。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锅炉每台炉配备两台动调双极轴流式风机。本次改造引风机进行更换。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1.设计方面:满足脱硝、除尘、脱硫改造后的引风机设计要求。

2.设备采购(或改造)方面:引风机、电动机、油站及附属设备(含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仪表箱、起重设备等系统改造所需所有设备,引风机配套的试验测点等。

3.施工方面:原引风机拆除、原引风机电机更换、新引风机及电机土建基础核算和施工、新引风机安装、起重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相关的所有土建、保温、防腐等工作。

4.技术服务方面:本工程中所有涉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现场施工技术服务、设备试运行及调试、改造后试验等内容。

5.其他方面或未尽事宜见标书中其他章节相关规定,或可在招标过程中进一步澄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方应为具有独立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方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

2.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投标人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负全部安全责任,投标方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完善的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计、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5.具有引风机选型计算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资格和业绩

7.1近三年承担过的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引风机(动叶可调双级引风机)改造项目的业绩(改造后运行时间超过一年)不得少于6台,具备良好的运行效果,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

7.2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8.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方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方在投标文件商务部份中如实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及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一旦发现潜在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可能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所有合同及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11.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发包方批准。发包方有指定分包队伍和监控结算的权利。

12.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收资,并取得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611JLLY-J003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受大唐辽源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装置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本工程位于位于辽源市市区南部五一村,距市中心约2km,厂址北侧紧靠辽源东站,西侧临辽源植物油厂,东距辽源一次变约500m,南侧为较开阔的旱地,并靠近四浑公路。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为(2×330MW)热电厂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大唐辽源发电厂3、4号机组布袋除尘器投产于2008年12月。本次布袋除尘器改造目标为布袋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mg/Nm3,(标态、干基、6%O2)。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袋式除尘器的滤袋更换,材质为梯度滤料,袋笼、护套管更换,除尘器上部密封盖板更换,袋式除尘器净气室、花板利旧修复,部分烟道及膨胀节修复、改造、封堵(每台机组按15吨进行考虑),测点制作安装,安全平台走梯制作安装,改造除尘器照明及检修电源设施,改造布袋除尘器出口浊度仪、灰斗料位,搭设检修平台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件。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投标人所提供的超低排放除尘装置改造所使用的袋式除尘技术,近五年拥有2台套(含)以上的3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袋式除尘改造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所选用滤袋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不良记录。

3.7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3.8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收资,并取得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1日。

1)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送达地点:北京(暂定)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QQ:1062178398[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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