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逐年增多,含汞电池已退出民用市场,废电池的种类、数量相比十几年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带来的环境风险不可忽视。焚烧已成为特大城市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生活垃圾如混入废电池,可能产生环境风险。应避免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装置或堆肥发酵装置。环境保护部于去年12月发布了《废电池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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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读

2017-02-16 10:01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郭薇

锂离子电池逐年增多,含汞电池已退出民用市场,废电池的种类、数量相比十几年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带来的环境风险不可忽视。

焚烧已成为特大城市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生活垃圾如混入废电池,可能产生环境风险。应避免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装置或堆肥发酵装置。

环境保护部于去年12月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标,指导行业环境管理与科学治污,引领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就《技术政策》的背景、原则、目标和技术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环境保护部曾于2003年出台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在对这一政策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1、电池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手机、Ipad等产品的广泛使用,锂离子电池逐年增多,含汞电池已退出民用市场,废电池的种类、数量相比十几年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带来的环境风险不可忽视,如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中随意倾倒酸液、废锂离子电池爆炸起火等。

2、提前应对未来将大量出现的新能源汽车废电池问题

为解决大中型城市因机动车排放引发的空气污染问题,2016年12月1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再一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的战略。根据工信部披露的《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10年战略目标,预计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将呈几何增长态势。随着新能源计划的推进,将产生大量废新能源汽车电池。因此,提前布局,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环境风险是本技术政策关注的重点。

3、信息化技术为废电池污染防治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深入应用,现阶段一些环境风险高的废电池无序回收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国家层面引导了信息化技术与环境管理的融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提出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要求“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在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建立重点品种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对报废拆解等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

2016年4月6日国务院会议通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要求对接《中国制造2025》,其中提出的智能制造工程应该“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将提高环保部门对废铅蓄电池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废铅蓄电池的流向,落实污染责任延伸。这些政策或要求也提出了废电池收集、废电池拆解和利用设备智能化、产业化的研发方向。

4、废电池管理标准趋于严格

国家近期出台了一系列与废电池再生相关的标准,对废电池再生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2015年颁布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对再生铅企业的废水、废气提出更高、更细的污染物控制指标。

综上考虑,从缓解废电池环境污染的严峻态势、引领废电池绿色循环的污染防治技术角度出发,环境保护部启动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修订工作。

记者:《技术政策》对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1、闭环与绿色收集

《技术政策》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全生命周期的资源环境责任,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通过企业建立的产品信息追溯系统,为环保部门及时掌握废电池流向提供依据,追溯和延伸污染责任,真正实现闭环与绿色收集。

2、资源利用优先

我国废电池产生量巨大,其中包括大量的金属物质。本着保护环境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在利用过程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考虑资源再生利用,以减少资源浪费。对于再生利用技术成熟的废电池,鼓励加以收集和利用;对于再生利用技术尚未成熟的废电池,鼓励在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地区分类收集废原电池。

3、合理安全处置

国家提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本政策总体上鼓励分类回收利用废原电池。一些人口密集区,甚至已出台了强制回收的意见。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已不是简单的填埋,像北京这种特大型城市,垃圾焚烧已成为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生活垃圾如混入废电池,将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结合现阶段形势,提出应避免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装置或堆肥发酵装置。同时,针对现阶段一些地方仍以填埋为主,提出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济有效手段进行利用的废电池,宜分区分类填埋,以便于将来利用。

4、关键节点的风险防控

本政策针对不同废电池的特征,提出不同污染节点的环境风险防范方法。对废铅蓄电池,要求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对动力电池,要求运输前不能拆解,须经过专业包装后运输,强调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对废锂离子电池运输前要求采取预放电、独立包装等措施进行处理。

考虑到大量的废电池在长期存放中会发生外包装老化、破损的现象,若存放场地存在不安全因素,极易造成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政策中规定废电池的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由专业机构来管理。本政策将从技术层面落实废电池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过程环境风险控制。

5、约束与引导并行

从电池箱到电池模组再到电池单体,每一个拆解环节都需要安全的操作环境和专业、规范的技术。人工、露天拆解废电池不但会危害拆解者的生命健康,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政策明确禁止人工拆解废电池的同时,提出“鼓励研发自动化、高效率和高安全性的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模组分离、定向循环利用和逆向拆解技术”。

鼓励研发智能化的废电池拆解、破碎、分选等技术,可有效地降低职业人群的污染物暴露风险,通过智能化技术研发提高再生率,这一技术方向充分贯彻了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核心思想。对于定向循环技术、逆向拆解技术、从技术层面引导生产企业遵循“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原产品”的理念来设计产品,不仅有助于形成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高效的闭路循环系统,而且推动了电池生产企业、收集企业与利用企业之间形成紧密的上下游产业链,极大地提高资源利用率。

记者:《技术政策》如何引领我国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答:2016年5月,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本政策针对废电池收集环节混乱、效率低下的现状,明确提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从我国现阶段的形势来看,回收是制约废电池资源化利用的最大“瓶颈”之一。针对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目前和未来的重点防治对象,鼓励采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全过程监管体系,以改善目前废电池在收集、运输、贮存等环节较为混乱的现状。

这一信息化体系与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相符,对探索民用危险废物实时在线的转运、贮存监管、可视化的管理系统提供了技术手段,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实时监管平台,为全国性高效、快捷的一体化管理提供了基础,符合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环境管理新模式。

同时,鼓励研发智能化的废电池利用等新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或者采用国家推广的清洁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通过研发自动化、高效率和高安全性的利用技术,以减少污染物的环境排放,切断或减少污染物与人体的暴露途径。

记者:《技术政策》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答:1、有力支撑“土十条”的实施

2014年3月18日,环境保护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议要求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技术政策在废电池的回收、贮存与运输环节均指明了污染防治方向。鼓励对废电池回收与资源利用、鼓励智能化、自动化等污染控制技术,将有效降低环境污染物排放,促进再生过程的清洁生产水平提高,为“土十条”的实施将发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

2、废电池的生产者责任延伸

针对废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废电池(属锂离子电池)的环境安全问题,提出了贮存、运输与处理环节的风险控制技术,并鼓励研发逆向拆解等新技术,结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落实,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推动相关产业链形成闭合循环的发展模式。本技术政策与国家大的方针政策一致,在政策正式发布后,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分别对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回收模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做出类似规定,与本政策方向和内容完全一致。

3、废铅蓄电池的全过程管理

针对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混乱、环境风险大等现状,首次提出铅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流向追踪管理理念,将污染控制从生产企业延伸至消费者,为高污染废民用品的管理提出了污染责任延伸的思路。

记者:《技术政策》对废电池的回收责任主体是如何划分的?

答:政策明确提出“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体现了“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生产者责任延伸,回收责任自然也延伸。对于废铅蓄电池,由于其环境风险性较高,本技术政策比修订前要更为严格,提出了全过程管理原则,不仅延伸到大的批发商、零售商,甚至延伸到消费者,消费者不能将废电池随意交付给小商贩。新能源汽车电池作为车辆的核心零部件,整车生产者也应承担回收的一部分责任。具体回收时,由于物流成本制约,必须社会多方参与才能真正降低回收成本,因此,政策明确提出应社会多方参与回收共同承担责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共同建设废电池收集系统。

记者:《技术政策》最终实现的控制目标是什么?

答:《技术政策》最终实现的控制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逐步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明确现阶段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向。

二是通过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和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资源化过程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指导。

总之,在废电池环境风险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决报废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污染问题进行了引导,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电池生产商、整车企业、回收企业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废旧电池污染不容忽视,各方须加快步伐,加大监管力度。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落实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废电池的可循环、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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