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枣庄生物质发电及热力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10 月19 日与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枣庄市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具体见公司于 2016年 10月 21日在巨潮网刊登的《关于签署枣庄市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现为加快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的推进,公司拟成立生物质发电及热力两个项目公司推动项目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人民币 300万元、100万元分别设立枣庄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和枣庄热力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枣庄市薛城区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薛城区政府要求先上一台
75t/h燃煤炉作为调峰热源厂,对陶庄镇和枣庄市供热规划 F片区居民实行集中供暖,另陶庄镇工业园区 2家用汽企业,目前用汽量在 20-30t/h左右。调峰热源厂可为生物质发电和集中热提供保障,提高了供热的可靠性,可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枣庄项目当前本地及周边燃料总产量能够满足一台 30MW 生物质发电机组的需要。项目将在积极开拓当地生物质燃料市场的同时,深挖周边树皮供应市场潜力,合理确定生物质燃料收集区域,将抓住生物质燃料市场机遇,争取最大限度收集燃料。
枣庄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预计总投资3.5亿元,第一期注册资本金 300万元,待可研报告定稿后再行增资。枣庄热力项目预计总投资 1亿元,第一期注册资本
金 100万元,待可研报告定稿后再行增资。
三、设立目的、对公司影响公司设立枣庄生物质发电及热力项目公司将加快落实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项目公司的设立将推动项目建设,随着未来项目的投产运营,将对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项目的成功建设将为公司在生物质热电联产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
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生物质热电联产方面积累更多的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对公司开拓新的盈利点及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 2月 25日
原标题:盛运环保关于设立枣庄生物质发电及热力项目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