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有助于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
根据《细则》,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管理国家城市站,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城市站运行所需基础条件的保障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国家城市站的技术管理和运行考核,并依托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组建区域质控实验室,配合开展本区域国家城市站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委托运维机构负责国家城市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拟以1.46亿将全国3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交由六家公司维护,中标期限为三年。去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水质自动监测站交由第三方维护做了试点,选择了30个国家水站,交由第三方运行维护6个月,中标单位为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此举措不仅拉开了环境监测交由第三方维护的序幕,也推动了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的发展。
根据《细则》此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第三方运维机构有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6家公司。这6家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监测技术,并在环境监测领域有一定市场。
在国家环境监测的利好政策下,环境监测第三方运维机构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同时,也促进了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标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细则印发 第三方运维迎发展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