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已经印发。全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5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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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

2017-04-07 13:4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请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

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7〕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

产业园区是我国产业发展的集聚区和国民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载体。“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要求推动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为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继续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引领各地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实施,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加快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引领周边经济绿色转型。

(一)京津冀地区。重点围绕大幅降低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支持一批以钢铁、化工、建材等重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支持河北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重化工企业“退城入园”。

(二)长江经济带相关地区。重点围绕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支持一批以化工、轻工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三)其他地区。重点选择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改造潜力较大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打造一批园区循环发展的典范。

二、组织推荐

(一)基本条件

1.已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需求调查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513号)要求,报送“十三五”循环化改造需求;

2.各地区推荐的园区均应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7年第18号)或2007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3.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园区内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具有明确的园区边界以及园区组织管理机构或投资运营主体;

6.园区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规模;

7.园区土地开发利用潜力较大;

8.园区废弃物产生量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循环化改造潜力较大;

9.园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环保设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体事件;

10.园区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已开展相关工作;

11.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园区优先,列入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的园区优先。

(二)推荐材料

1.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

2.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各申报园区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产业发展现状及园区特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要求,参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组织编报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在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拟建设完成的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园区的批复文件,符合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四至范围等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要求,切实把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推动开发区(园区)实现绿色发展的主要途径,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整体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引导支持。

(二)各地区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审核,择优推荐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实施方案扎实的园区列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地区符合条件的省份限报2个备选园区,其他省份限报1个备选园区,对于超报省份,两部门对其报送的全部实施方案不予组织论证。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论证,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依据相关程序予以批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情况,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各地区应高度重视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备选园区的论证和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请各地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附1张光盘)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延伸阅读:

“零废弃”能否成真——《循环经济促进法》如何修订?

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为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指导地方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本编制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减量化优先”为原则,以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为主线,把园区改造为“经济持续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发展示范区。

(二)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状况,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突出构建清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三)以表格形式细化年度投资计划、具体项目实施期限和达产年限、规模,清晰界定年度实施范围和进度,便于进行年度评价和验收。

(四)清晰列明园区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情况,便于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

(五)以2016年为实施方案编制的基准年,实施期限为3-5年。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园区现状和发展基础

1、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本地区资源禀赋、环境状况简述。

2、园区概况。主要包括园区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占地面积、自然条件、功能区划等内容。要附园区区位图和园区功能区划图。

3、经济发展和产业基础。描述园区经济、产业发展水平以及园区主导行业、重点企业及其发展状况(要附相关图表)。

4、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描述园区内人口状况,科、教、文、卫状况,基础设施状况、道路交通状况等。

5、园区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关联、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共享等情况。

6、资源环境现状。园区主要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水平及其与国内外的比较;资源产出率情况,近三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污染源数量和分布;主要污染物特征和产生、排放量;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应急方案;园区建址的环境敏感性分析;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环保投入;环境管理等。对一些资源环境指标要用表格形式列出近三年的指标值。

(二)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及下一步发展面临的问题

1、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进展及成效。

2、园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分析园区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主要挑战。

3、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义。从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园区综合竞争力提高、资源约束改善、资源产出率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优化等方面分析循环化改造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园区的影响和意义。

(三)循环化改造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1、有利条件分析。从产业基础、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人才培养、政策机制、园区管理、周边产业配套等方面分析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有利条件。

2、制约因素分析。要深入分析制约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园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四)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1、总体思路。

2、基本原则。

3、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从园区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园区改造的总体目标。

(2)主要指标。在开展物质流分析(要有循环化改造前和改造后物质流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合理设定体现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可量化的指标。指标应包括园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关联度、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控制和管理、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有关约束性指标要进行科学测算。具体指标体系可参考附表。

(3)目标可达性分析。根据园区发展趋势,结合园区循环化改造中重点支撑项目的引进和保障体系的建设,分析主要目标的可达性。

(五)主要任务

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要求,对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总体框架设计,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推进循环化改造。要附园区循环化改造总体框架图。

1、空间布局方面。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开展园区布局总体设计或进行布局优化,改造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要附园区空间优化布局图)。

2、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结合本区域的产业和资源的比较优势,考虑园区环境承载力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提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3、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方面。围绕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有机衔接、物料闭路循环,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提出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以及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等方面的主要任务。(要附循环经济产业链总体框架图、具体产业链图、物质循环利用图)

4、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方面。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推进水资源替代,沿海地区的园区适当开展海水淡化,减少淡水使用。

5、污染集中治理方面。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改造和治理公司,实现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6、基础设施方面。按照园区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使园区生态环境优美的要求,提出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任务。

7、运行管理方面。要突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明确园区循环化改造管理机构,建设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平台和统计体系,园区废物交换平台,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物质流分析和管理。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政策,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等实现运行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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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点支撑项目

针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和任务,提出拟建设的重点支撑项目:

1、项目建设总表。将重点支撑项目分列为“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自主实施的项目”两个表,其中“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表主要筛选和提出以下三类项目:i)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理、中水回用、能量梯级利用、综合管廊、集中供热供气供物料等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ii)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平台、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iii)支撑园区内主导产业链、能明显提升园区资源环境绩效的关键补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每个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与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关系,比较详细的建设内容、产能、工艺流程及先进性分析,主要技术设备及先进性分析,资金筹措方案,效益分析等。分年度说明建设安排及投资计划。

3、项目投资估算及构成。要以表格形式详细列明每个项目的投资估算(不含土地购置费)。估算范围至少应包括厂房建设(建筑面积、总额等)、设备购置(设备名称、台套数、价格等)、辅助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等。

(七)园区循环化改造效益分析

重点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综合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各项成本及收益进行初步地核算,评估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成效。

1、经济效益分析。包括物质减量、循环利用的直接经济效益;污染减排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促进园区本身经济总量稳定增长,同时带动园区所在地区经济增长;增强园区活力,提高园区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

2、环境效益分析。园区及周边地区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的提高;降低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减少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

3、社会效益分析。包括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居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等方面。

(八)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组织保障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计评价考核体系、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产业链接的风险分担和保障体系、公众参与、宣传教育与交流以及能够保障园区循环化改造顺利开展的其他措施。

园区循环化改造参考指标

注:1、标*为重点指标,属必填项。

2、有关指标计算方法请参照《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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