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扬州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印发。计划提出,推进节能改造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建立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关停或超低排放改造,并落实责任主体。对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工程,年底前江苏国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政策 > 正文

扬州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附项目)

2017-04-11 10:49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扬州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印发。计划提出,推进节能改造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建立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关停或超低排放改造,并落实责任主体。对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工程,年底前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全部4台机组(1号、2号、3号4号)超低排放工程。全文如下:

扬州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省政府《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江苏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编制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年度考核目标

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

(二)工作奋斗目标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2%。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项目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2、化解过剩产能。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坚决取缔地条钢等非法钢铁生产企业,对未通过规范条件公告的钢铁企业,限期退出市场。重点化解水泥、船舶、钢铁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完成“去产能”工作任务。

3、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我市实际,确立高于国家和省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支持和引导钢铁企业逐步退出5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45吨及以下的炼钢转炉和电炉。加大落后、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

4、推进企业转型搬迁。加快主城区范围内扬农化工集团的转型升级,推进通裕集团、联环药业、裕华织造等企业的搬迁进程。关闭、取缔高邮市光明化工厂、扬州唯一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泽镇万凤亭土炼油加工点。

(二)优化能源结构

1、燃煤总量控制。印发实施《扬州市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耗煤项目准入和淘汰体系,系统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煤炭消费总量减少38万吨以上。

2、发展清洁能源。加大主干输气网建设力度,逐步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国信高邮热电联产、江都华电热电联产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确保仪征联众“煤改气”、江苏华电9F“煤改气”燃气发电项目、高邮国信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积极发展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建设和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惠民型多能互补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0兆瓦,新增风力发电装机总量100兆瓦。到2017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比重达到13%以上。

3、加快节能改造。全面实施《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组织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以减煤为重点的节能工作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4、燃煤锅炉整治。建立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关停或超低排放改造,并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淘汰、替换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高污染燃料锅炉,年底前完成剩余37台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逐步淘汰、替换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年底前完成7台;对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工程,年底前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全部4台机组(1号、2号、3号4号)超低排放工程。

(三)工业废气治理

1、工业炉窑整治。对扬州风电机械有限公司化铁炉等29台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淘汰替换。

2、非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扬州市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拆除烧结机脱硫旁路,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对铸造厂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3、石油炼制、合成树脂企业烟气治理。推进扬州石化、实友化工、扬农锦湖化工实施提标治理工程,2017年7月1日前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

4、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园区VOCs摸底调查,建立VOCs排放量和物质清单信息申报制度。制定实施园区VOCs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园区企业综合治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同时,建立园区有机废气整治绩效评估制度,建成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及园区VOCs监测监控体系。

5、石化、化工行业实施LDAR技术。扬农化工等37家企业实施LDAR检测泄露与修复技术。

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潍柴扬州等167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置率。实友化工等4家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7、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码头、扬州市润仪油品有限公司开展码头油气回收治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试点治理项目。

(四)扬尘污染防治

1、施工扬尘管控。严格项目开工扬尘控制措施核查,全面推进防尘设施标准化管理,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强化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落实建设主体防尘责任。加强施工过程巡查、监管和远程监控,依法严查严处扬尘违法行为。工地标准化防尘设施率达90%,规模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硬质化率达92%。

2、渣土运输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三管一重一评比”管理办法,实行数字化监督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双重考核制度,推行渣土“出、运、倒”全过程联控、闭合监管,严禁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

3、道路扬尘控制。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市区主要道路严格落实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和每日两扫两保四洒水作业要求。在城市重大活动及大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扩大机械化保洁道路范围,加大作业频次,保持路面清洁,城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8%以上。

4、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扬州二电、国信扬州、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江苏丰庆种业等4家企业对煤场等物料堆场实施封闭改造或安装抑尘网等。

延伸阅读:

河南驻马店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五)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1、严格车辆年审。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报告的车辆一律不予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黄标车一律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或委托异地年审,属于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不核发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2、高污染车辆淘汰。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实施强制报废。按照省统一部署,在摸清相关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倒逼与鼓励相结合,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淘汰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

3、推进油气回收和油品升级。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强化加油站、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的日常监管。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实施国VI汽油标准,打击非法油品经营行为。

4、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成省下达计划,完成配套充电桩建设。

5、推广应用港口、码头岸电系统建设。完成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高压和低压岸电设施建设和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低压岸电设施建设。

6、推广清洁能源船舶应用。鼓励新建船舶使用LNG清洁能源动力,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现有内河船舶LNG动力系统的更新改造任务,至2017年底建成并运营京杭运河施桥LNG趸船加注站;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2017年起公务船、港作船使用的柴油硫含量,应不高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六)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防治

1、整治露天烧烤。禁止新增露天烧烤摊点,进一步压缩、取缔露天烧烤,引导烧烤摊点进店经营,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管护单位指定的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强化常态化监管,督促净化装置正常运行。

2、整治餐饮油烟。2017年年底前,各地完成本地餐饮油烟治理方案的制定,公布辖区重点治理单位名单,并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市级餐饮油烟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启动县(市、区)级餐饮油烟监控系统建设,对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附近及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施在线监控。

3、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建成完善的秸秆收贮体系,加大秸秆还田的工作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强化属地负责,市、县、乡、村、组五级监管,相关部门包片督查、巡查机制,确保秸秆禁烧国家、省卫星巡查“零火点”、上级政府部门“零通报”、对空气质量“零影响”。

(七)提升科学治理水平

1、大气污染成因分析。2017年6月底前完成PM2.5源解析课题研究并发布我市PM2.5源解析分析报告。

2、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提高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修订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适时更新、补充、调整应急响应的企业和建筑工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督促企业、工地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应急指令在第一时间传递、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治理责任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日常协调督促,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改善不力的地区及时预警、定向督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职,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将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确保任务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明确每个项目的完成期限,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执法监管

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铁腕打击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烧烤摊点以及机动车等各类大气排放源的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媒体曝光”、“经济处罚”、“停产关闭”、“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不断提高违法成本,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三)强化基础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制度,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库,完成PM2.5源解析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奠定科学治气的扎实基础。加强环保、气象合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大气重污染预警的准确性和提前量。组织各部门细化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更新调整停产、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引导公众参与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跟踪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推进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提升公众大气环境保护意识。研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办法,推进建立政府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延伸阅读:

河南驻马店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延伸阅读:

河南驻马店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延伸阅读:

河南驻马店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