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VOCs在线获悉,《延安市铁腕治霾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印发。详情如下:
延安市铁腕治霾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陕西省铁腕治霾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理寻求可行性、运行寻求稳定性、监管寻求有效性”的原则,针对夏季臭氧污染实施“夏病春治”,综合采用标准引导、科技支撑、管理提升、财政激励等措施,在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有效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力争臭氧污染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管体系,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明确各县区挥发性有机物年度减排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督导各县区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减排方案。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纳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按照环保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DB61/T1061-2017)要求,对医药制造、橡胶制品、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工商局牵头,市食药局、市商务局、新区管委会、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大石化企业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完成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复检复测,严控无组织排放;2017年7月1日前完成储油罐、装车台油气回收设施安装,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技术水平。(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深入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2017年6月1日前,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6月10日前,市内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整治;6月20日前,由县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市食药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强化夜市烧烤污染管控。加快推进我市夜市、露天烧烤整治。2017年6月1日前,对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取缔划定区域外的烧烤摊点。(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研究臭氧形成及控制机理。科学研究我市大气污染监测、成因分析及控制、城市空气污染治理、臭氧排放现状和控制对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示范,充分发挥科技治霾支撑作用。(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治理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2017年6月1日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八)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工作;储油库和加油站必须完成一次、二次和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9月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市交通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油罐车进行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市环保局要加大对油气改造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力推进油气改造工作。(市商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牵头,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主动控制示范工程试点。针对环境中的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采取高效的主动控制策略,开展环境大气污染物控制示范工程试点,在人口密集地区或工业园区,依靠路灯杆以及行道树等,安装小型太阳能空气净化装置,深度净化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法监管。市环保局会同各县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向社会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治理设施耗材的采购、更换流转等列为环境执法现场检查重点,对治理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要加大对重点行业治理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上补助资金,对实施先进技术进行改造或治理的企业予以支持和奖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各排放企业、单位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情况、治理承诺、治理方案、治理成效。市环境保护局督导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石化、煤化工、焦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建档立卡,各县区政府对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建档立卡。各县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企业治理进度,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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