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莞市主要涉汞行业汞污染现状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环保分局:
为推动我市“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掌握我市汞污染排放污染源和污染现状,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主要涉汞行业汞污染现状调查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147号)的要求,我市拟对市内主要涉汞企业开展调查,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环保分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调查各项工作。现将汞污染调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开展汞污染排放数据核查
对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数据核查,并结合现场调研,明确涉汞企业的汞污染排放情况。
(二)典型排放源汞污染状况调查
对涉汞的铅锌冶炼、铜冶炼、燃煤电厂、废物焚烧等四个行业进行详细调查,并对典型排放源(包括铅锌冶炼、铜冶炼、燃煤、废物焚烧)进行现场调查。
二、调查范围
(一)调查行业范围
本次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涉汞行业:原生汞生产、含汞试剂生产、含汞锌粉生产、浆层纸生产、电池制造、电光源制造、电子元器件和印制电路板、体温计和血压计生产、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包括铜和铅锌)、燃煤及废物焚烧等典型行业。
(二)调查企业范围
调查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2013年调查报告中的典型涉汞行业企业;二是新增重点调查涉汞行业企业,包括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厂、燃煤电厂(装机容量600兆瓦及以上)、电子元器件和印制电路板厂、原生汞生产厂、含汞试剂生产厂、含汞锌粉生产厂。
(三)调查企业名单
6月23日,市局水气科已向各分局发出《关于参加全省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培训会的通知》,根据各分局的反馈信息,确定我市调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调查进度安排
(一)调查数据填报阶段(2017年7月)
市环保局及环保分局负责指导、督促涉汞企业在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数据的填报,并提交各环保分局审核。
(二)调查数据审核阶段(2017年7-8月)
各环保分局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7月27日前完成数据的审核,提交市环保局审核。
(三)重点排放源汞污染状况实地详查(2017年7-8月)
根据填报数据情况以及调查内容的安排,对废物焚烧、燃煤企业、医院等行业进一步实地采样分析,研究典型区域环境介质汞污染状况。实地详查由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市环保局及各环保分局配合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局于7月8日前报送调查联系人回执。
(二)各分局督促企业7月2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并于7月27日前完成数据初审,提交市环保局审核。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