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面对当前资源紧缺、扬尘污染、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山东莒县国土资源局一手抓“末端治理”,一手抓“源头防控”,在生态环保红线上再架设一道带电的“高压线”。
一、突出生态修复,描绘治理蓝图,打造绿水青山
面对“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矿山整治怪圈,莒县国土资源局自去年8月开始,历时3个月,开展了历史遗留废旧矿坑摸底调查工作。
去年11月,投入财政资金75万元,由省地矿八院历时7个月时间,对全县152个废弃矿坑、72个在采或已停采矿坑,坚持一坑一档,逐坑编制治理规划。
今年7月以来,历时3个多月时间,远赴安徽、浙江、江苏,近到淄博临淄区、日照五莲县,在大量考察学习、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莒县矿山规范化开采及生态治理修复实施方案》,报请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定决心从根源上划定一张蓝图,利用3到5年时间,以更加注重矿山环境生态修复为抓手,区分三种情形分类施治,打造绿水青山。
一是小规模矿山复绿情形。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30处破埙山体、残留矿坑,科学编制治理恢复方案,采取爆破崩落危岩边坡、削高填低等综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利用最短时间时间完成绿化美化。
二是成区域矿山修复情形。对成片连方、范围较大的破损山体、废弃矿坑,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游则游、宜企则企”的原则,由县土地储备开发公司负责编制单体或连片治理工程设计,并经专家评审,提交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备案后,进行治理修复。
三是有资质矿山治理情形。对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矿业权设置的8处有废弃矿坑的区域,按照治理需要,重新设立采矿权,依法进行招拍挂,从严控制开采规模标准。新建矿山生产能力达到市级规定标准,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引进先进开采技术、方法,边开采边治理。
二、突出环保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实现依法治理
莒县在矿山治理整顿工作中,面对矿山整治“顽疾”,成立了矿产资源监管中心,组建了6个矿山执法中队,坚持重拳出击,打控并举,从“末端”加强治理,展现了重建绿水青山的决心。
一是对57处废弃矿坑必经出入路口垒砌封堵墙99堵、总长度近800米,全面实施道路封堵;对34处合法在采矿山全方位无死角摄像监控,全面实现科技管矿。
二是对全县60处矿山关停整改59处,下达停采通知书24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8份、制作询问笔录15份;依法拆除非法洗砂厂15处、取缔非法采矿点20处,依法查处越界采矿案件15宗,共计处以罚没款3032.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宗。
三是出台了莒县石子生产加工企业扬尘污染整治标准“五规范”,对88家石子厂全部关停整改,密切实施监控,未经验收决不允许复工生产。
矿山整治是手段,促进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才是整治工作的根本。为此,莒县坚持按照禁立结合原则,划定禁采区和集中开采区两个区域,从源头上实施生态环保防控。设立禁采区。
1. 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1000米内、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禁止开采区,不得新立采矿权。
2. 对禁采区范围内已设立采矿权的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实施矿山关闭,开展生态治理修复工作。
3. 设立集中开采区,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对矿产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区域,设立3处集中开采区。即:东莞—碁山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区、洛河—阎庄冶金用白云岩开采区、小店—寨里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区。集中精力加强监管,新设矿山必须办理用地手续,依法有序合理开采。
三、突出绿色开发,推进资源整合,实现规范开采
莒县坚持按照“政策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产业聚集、安全发展”的思路,对矿山实行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开展资源整合,实现矿山数量明显减少、资源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推进矿山产业绿色发展。
一是压减矿山数量
1. 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5处矿山,不再办理延续手续,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对其它剩余资源保有量较少的矿山,由国企收购并给予适当补偿,边开采剩余资源,边实施生态修复。
2. 对10处采矿许可证到期、出现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进行顶格处罚、停产整治,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3. 对17处2017年10月10日以前未按规定依法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依法处罚,不受理其采矿权变更延续申请。
二是整合矿山规模
1. 对16处安全距离不足300米的相邻矿山,按照同一采矿权人原则进行整合,矿山数量压减到6处。
2. 对整合后的矿山,根据出让资源量,在办理采矿许可时,要求采矿权人重新编制矿山开发利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重新设定正负零治理标线,边开采边治理。
3. 对采矿许可证到期且剩余资源量较大的矿山,通过国企参股或购买等方式,办理采矿延续手续,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不增加开采资源量的情况下,变更矿区范围,坚持有利于生态修复原则,边开采边治理。
4. 对已出让资源量、“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因各种原因一直未开采的矿山,尊重历时,通过异地置换、国企参股或购买等方式,重新设立采矿权,严格划定开采正负零标线,边开采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