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大问题。环境修复作为最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环境工程技术,成了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人类身体健康、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环境修复,主要指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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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研究院研究成果:环境修复(一)

2017-12-12 09:31 来源: 瑞九鑫现代金融港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大问题。环境修复作为最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环境工程技术,成了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人类身体健康、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环境修复,主要指借助外界的作用力使环境的某个受损的特定对象的部分或全部恢复成为健康状态,使存在于环境中的污染物质浓度减少或毒性降低或完全无害化,是一个对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等外在胁迫作用力进行减弱或消除的过程。依照环境修复的对象可以将环境修复分为土壤环境修复、水环境修复、大气环境修复、固体废物环境修复、生态修复等几个类型。

一、主要发达国家及新兴地区政府发展策略

由于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各国都纷纷出台了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政策:美国主要通过政府宏观政策措施护航,美国环保局(EPA)推动了各种项目方案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例如环保采购方案计划(EPP, Environmentally Preferable Purchasing)、扩大环保技术发展机会的门户建设项目(ETOP,The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OpportunitiesPortal)、环保技术认证计划(ETV,The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Verification)等;欧盟主要通过结构化计划体系保障环保产业发展,例如从2010年开始实施的“环境技术行动计划”(ETAP,The Environmental Technologies Action Plan)涵盖了生态创新的推动活动以及环境技术的应用;日本主要采用制定政策和计划、推进环保教育、产权保护三管齐下,包括5年一周期的实施环境基本计划(目前正处于第三个计划实行期间),通过立法促进全国上下对于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学习的活动开展(尤其注重儿童环保教育的实施)等。

关于环境修复领域,各国或地区亦具有各自的发展策略特点:

1、美国

在美国,主要从环保角度,将保护环境质量或公众健康作为出发点,形成“整治环境质量管理模式”。以美国环保局为管理主体、各州政府及美国能源部(DOE)和美国国防部(DOD)为辅助主体,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编制行业标准、设立修复基金、鼓励修复技术与装备创新等,发展环境修复。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0年通过《全面环境应急、补偿和责任法案》( CERCLA);通过向工业界征税建立了用于管理废弃污染场地的基金制度,即“超基金计划”(Superfund Programme),用来资助污染场地的治理;建立国家污染场地优先治理顺序名单(NPL),按照名单上的优先顺序对污染场地进行治理;2008年实施《小企业责任免除和棕色场地恢复法案》( Brownfield law),澄清了 CERCLA法案中含糊条款,并由联邦政府提供评估和清理棕色场地所用资金来加强州政府对棕色场地的重新开发利用。

2、英国

在英国,主要从行政角度,将重新开发利用污染场地作为出发点,形成“重新开发利用管理模式”,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法律框架下的基本管理任务,由自治镇和区当局具体实施。

英国目前主要有两方面的法律从不同的角度来管理和控制污染场地的重新开发和治理。其一是用于指导污染场地重新开发利用的《城镇和乡村规划法案1990》和《规划政策导则第23条》;其二是对污染场地识别和治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环境保护法案1990》和《环境法案1995》。

3、日本

日本环境省将日本环保产业分为四大类,其中“环保服务提供”大类就包括了“土壤、地下水污染修复与净化技术的情报提供”,另外“有关公共设施技术、设备配备”大类还包括了“下水道整治;水域环境修复;确保人与自然接触的资源环境再生修复”。可见,从宏观指导层面,日本政府对于环境修复给予了高度重视。

日本在生态修复方面,一是对日本自然生态环境进行调查,二是选择合适地点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试点。目前已经确定了10处河流自然恢复的工程试点,正式启动了河道的自然修复事业。在环境修复领域,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更是进行了“应用生物生态工程技术实施水环境修复策略”的相关研究。

4、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台湾地区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随后又补充一系列相关配套法案,形成较为完整的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其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全文共八章,就实质内容而言分为信息搜集分析系统、污染整治机制、财务基金制度和污染责任机制四大体系。

二、国际市场现状及趋势

1、全球环保产业产值上升,环境修复市场成长稳定

根据咨询机构 Datamonitor发布的报告数据,2015年全球环境和设施服务产业的产值达到2285亿美元,较之2014年增长0.6%;其中环境修复和工业整治服务占据20.0%的份额,达到457亿美元,较之2008年大幅增长49.1%。

2、亚美欧成为全球修复市场潜在需求最大的主体

根据咨询机构 ICON Group International发布的报告数据,2012年全球对于环境修复的潜在市场需求(或者认为是全球潜在产业盈利)达到376.44亿美元,但从地域来看,分布并不平均:亚洲作为最大的市场,拥有119.94亿美元的潜在产业盈利,占全球份额的31.86%;北美及加勒比地区紧随其后,拥有96.64亿美元的潜在产业盈利,占全球份额的25.67%;欧洲位居第三,拥有94.69亿美元的潜在产业盈利,占全球份额的25.15%。可以看到,亚美欧三大区域就占据了全球环境修复潜在市场需求的82.69%,分布异常集中。

2015年,咨询机构ICON Group International的报告对全球2077个城市的环境修复市场进行了统计。排名前30位的城市仅分布于北美洲、欧洲和亚洲,形成的环境修复市场规模高达115.88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2.60%。

3、中国、日本、印度位居亚洲环境修复市场的前三甲

根据咨询机构 ICON Group International发布的报告数据,2012年亚洲环境修复的潜在市场需求达到119.94亿美元:其中,中国的潜在市场需求最大,达到40.46亿美元,占亚洲份额的33.73%;日本以27.42亿美元位居第二,占全球份额的22.86%;印度位居第三,达到19.59亿美元,占亚洲份额的16.33%。可以看到,仅中国、日本和印度三个国家就占据了亚洲环境修复潜在市场需求的72.92%。

从该机构2015年公布的全球环境修复市场城市排名来看,排名前30位的城市中:中国共有上海等9个城市上榜,印度有2个城市上榜,日本有1个城市上榜;仅这12个城市形成的环境修复市场规模,就占据全球市场11.34%的份额,亚洲势力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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