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COD、氨氮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与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COD、氨氮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偃公采【2017】13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7】207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45万元。超过本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COD、氨氮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期:成交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项目法人提交基础设计技术资料;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货到现场。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前供应商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谈判时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自2017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17:30,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 1月4日14时30分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浙江大厦6楼)
联系人:杨军峰
电 话:13623799094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孙连飞
电 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