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的篮球场、植上草皮的生态坡、树木掩映下的听雨亭……在诸暨市店口镇店口社区小山下,由8家环境违法企业自愿共同出资建设的生态警示公园,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原来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正变身为周边居民休闲运动的好去处。
这个生态警示公园是“两高”有关司法解释实施后,浙江绍兴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今年3月,诸暨市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店口镇、阮市镇的80余家金属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8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等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8家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据《绍兴市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主动提出替代修复。“我们污染了环境,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做些生态补偿。”其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
在绍兴市检察院和绍兴市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诸暨市委托绍兴市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在店口镇政府协调下,8家企业自愿共同出资115万元建设生态警示公园,其中基础建设89万元,其余用于生态警示展示。公园总占地面积为2783平方米,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城镇边缘空间而建。
“建设生态警示公园在当地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也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实效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市环保局副局长徐金泉说。绍兴市自2016年2月被确定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省级试点以来,积极创新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损害赔偿磋商、司法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损害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新思路。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更使司法修复有了明确的界定。
目前,公园的后期建设正在进行中。“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现在企业已按照环保要求整改到位。今后,我们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爱惜保护我们的环境,不再重蹈覆辙。”陈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