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机关日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通过国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为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了好头。
2017年6月以来,山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共设立了90余处专门场所、220多个专门容器,对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为合理处置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 山东省57家省直单位食堂设置了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同济南市餐厨垃圾定点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建立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做到日产日清。
针对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电子类产品,山东省102家单位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环保回收处理合同,建立记录物品数量和去向的台账,在严格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
此外,山东省102家单位在办公室和楼道等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了分类垃圾桶,对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等可回收物和卫生纸、餐巾纸等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