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确保水质监测数据质量的通知》(办水文【2017】197号)文件精神,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于2018年1月25日至26日在长春市举办了全省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培训班。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全体成员及9个分局的主管领导、水环境科长及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尹华副处长主持,首先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读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确保水质监测数据质量的通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水利系统水质监测的质量管理,进一步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之后,孔繁力处长对入河排污口水样的监测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入河排污口采样现场要求留有影像资料,采样过程要严肃对待;二是入河排污口水样的水质监测数据要有严格的质量保证。同时,尹华副处长还强调了一定要让每一位化验人员充分认识确保水质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将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严谨对待每一个数据,数据上报后绝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或调整,执行“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且要结合每年度的资料整编与实验室内审工作,将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吴小来副处长也就今后实验室内部工作及质量管理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安排。一是2018年部分水质检测项目的方法标准有所变更,各中心要注意及时更新使用,确保水质监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二是根据《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要求,实验数据的出具要严谨认真,并建立监测活动可追溯机制及实验室数据成果终身负责制。
水质监测数据的质量是水质监测的生命,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有效保证了水质监测数据质量,才能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供决策支撑,为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