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法的重要批示,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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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原则通过两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2018-04-13 13:32 来源:生态环境部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法的重要批示,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污染源防治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民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

会议要求,要抓紧制定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并统筹谋划好水源地保护等其他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行动计划,使之相互配合、同向发力,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认为,两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出台,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在现阶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与管控,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是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大进步。两项标准的实施将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全面实施“土十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扎实做好相关导则指南以及对应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新标准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要积极主动做好新标准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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