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目标为利用2年时间,以控源截污为重点,完成现有45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实施30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实施剩余15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整治任务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整治任务的黑臭水体,一经查实,及时列入整治任务)。到2019年底,城市污水和畜禽养殖有效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村庄污水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5%,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和县城城区范围内水体黑臭现象,实现城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详情如下:
宿政办发〔2018〕4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改善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配套、全域修复、全域清流”的原则,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顺应群众期盼,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科学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合格,显著改善城乡水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利用2年时间,以控源截污为重点,完成现有45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实施30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实施剩余15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整治任务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整治任务的黑臭水体,一经查实,及时列入整治任务)。到2019年底,城市污水和畜禽养殖有效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村庄污水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5%,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和县城城区范围内水体黑臭现象,实现城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治理原则
(一)控源为本、截污优先。以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强化混接污水截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二)科学诊断、重在修复。在科学调查和诊断现有排水系统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方案,优先将工作重点放在排水口治理,消除污水直排,最大限度杜绝排水口“常流水”及倒灌。
(三)建管并重、强化维护。在加大排水设施建设的同时,强化排水口、排水管道、检查井的运行维护,严格控制排水管道、泵站的运行水位,提升运行效率;鼓励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专业单位实施检测、修复和维护。
(四)综合施治、协同推进。在做好控源截污的基础上,坚持综合施策,同步开展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景观提升等工程;强化海绵技术运用,从源头管控雨水径流,减少溢流污染;因地制宜推进水系生态修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乡镇、村庄三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18年,启动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建设,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完成252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全市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0%以上,同步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9年,完成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以上。
2.强化工业、生活污水接管。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整治非法排污行为。环保部门负责直接排入水体的排污单位的监管和执法;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接入排水干管行为的监管和执法,推动单位庭院雨污分流改造,对雨污水错接、乱接进行重点整治,切实解决沿河湖污水管渗漏问题;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及楼栋阳台排水设施改造。
3.治理沿河畜禽养殖污染。市农委要牵头做好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成果,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生态治理,督促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治理率达85%以上。
4.治理初期雨水污染。通过截流、调蓄、输送、处理等措施,减少初期雨水入河量,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河道水质影响;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滞留池、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有效削减面源污染负荷。
(二)内源治理。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解决因脏乱差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在摸清黑臭水体底泥污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运输和处置底泥,严防二次污染。
(三)疏浚活水。加强城市“蓝线”规划管控,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保持城市现状水面不减少。加大对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力度,打通“断头河”,加强城市水系沟通。合理利用再生水和清洁雨水作为补充水源,抬高水位,加大水深,增加水体容量,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
(四)生态修复。结合实际,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严格管控城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和恢复河湖、湿地、沟渠、坑塘等水体自然形态,保持水体岸线自然化。对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在充分考虑城市防洪排涝的基础上,合理种植水生植物,去除水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促进水质提升,恢复、重建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加强城市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并与城市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绿道、慢行系统等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城市滨水空间。
(五)长效管护。强化水草打捞和水面保洁,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创新水体养护机制,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水体养护模式。城管、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加大对乱排乱倒、偷排偷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挥部,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作为责任主体,要成立推进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服务、协调配合、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专项奖补政策。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政府(管委会)要将黑臭水体整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整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加大河道、排水管线等设施日常管理养护经费投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强动态监管。市环保局要做好城市水体水质监测工作,对已认定的黑臭水体每月开展两次随机抽检,对其它水体进行动态抽检,按月通报城市水体水质检测情况;对整治任务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整治任务的黑臭水体,一经查实,要及时纳入整治任务,确保2019年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实施工作问责和责任追究。市水务局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局等加强工作督查,定期印发督查通报。通过委托第三方、公众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治理效果评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