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积极推进《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战略合作协议书》落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因开晓胜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质押、冻结以及多轮轮候冻结,其股权转
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截止目前,项目托管已经就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开展谈判。
其他项目将根据项目当地政府的要求开展。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鉴于川能集团对盛运环保的尽职调查目前处于进行阶段,尽调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川能集团将在后续根据尽调结果决定是否对盛运环保已投运、在建、筹建项目进行托管,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托管。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截止目前,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投资额度和资金到账时间暂时没有具体安排,未来川能集团将根据尽调结果,切实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在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进行投资开发。
上述具体项目的投资额度和资金到账时间暂时没有具体安排,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开晓胜与川能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将提交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的实施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促进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良好运营,实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能集团”)、控股股东开晓胜三方合作共赢,公司、控股股东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二、协议生效条件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书》第十条约定“本协议壹式玖份,各方各执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丙方签字,且经乙方内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加快推进协议落实
为尽快全面推进协议落实,形成最终三方交易方案,从根本解决目前公司困境。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川能集团三方共同推动协议内容的开展。公司将成立工作组,与控股股东、川能集团就协议3个月排他期内公司项目情况与当地政府洽谈,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将积极推动控股股东与川能集团就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工作。
目前,公司已经与川能集团就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并拟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EPC工程合作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等,加快宣城中科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类似事项展开具体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公司将与其他两方积极配合,早日促成三方合作最终方案的形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披露,争取三方合作协议早日达成并落实,在根本上解决公司的问题,从而使公司走出困境,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