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览:大ldquo;生态环境部rdquo;迎来变革,环保大会开启攻坚战新阶段2018年3月13日,国家宣布组建生态环境部,融合了过去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相关机构的相应职能,权力更为集中,职能更加强大。新部门,新气象,部门组建后成功召开了第八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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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水、环卫等各细分领域市场分析

2018-06-14 10:11 来源: 中信建投 作者: 万炜

内容概览:

大“生态环境部”迎来变革,环保大会开启攻坚战新阶段

2018年3月13日,国家宣布组建生态环境部,融合了过去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相关机构的相应职能,权力更为集中,职能更加强大。新部门,新气象,部门组建后成功召开了第八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环保领域至此进入新篇章。

政策驱动监管趋严,凝聚一切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从“蓝天保卫战”到“城市黑臭水治理”,再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政策要求与执法力度不断加码,国家凝聚一切力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取得阶段性胜利。“蓝天保卫战”超低排放改造的下一步必然向非电行业扩展;“水十条”即将迎接中期考核,黑臭水问题依然严峻必将促进市场爆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环境整治3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将乡镇环保和美丽农村建设推向新的高潮。

“水十条”中期考核,黑臭水治理项目落地提速

“水十条”即将迎接中期考核,但全国2100条黑臭水体中正在制定方案和治理中的数目355条,治理未完成率16.9%,2018年黑臭水治理将全面爆发。同时,农村污水处理进入快车道,相关政策高密度落地,“十三五”,我们预计农村污水处理市场预计超千亿。

危废处理刚需严重,行业长期向好

环保专项督查、二次普污与环保税形成共振,高强度监管力度倒逼工业危废真实产量露头,多方助力推动危废处置需求提升,而供给端缺口凸显推动行业维持较长时间的高景气度。我们看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其市场空间可达360亿元,无害化处置占比提升,高增长可期。

环卫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农村成为增量主力军

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垃圾产量持续增长,环卫市场容量增量可观,随着环卫市场化进程提速,行业一体化整合也将加快,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受政策的持续推动,农村垃圾市场成为未来增量的主要贡献者,环卫重心由城市向城乡一体化转移,打开千亿市场空间。

前言:大“生态环境部”迎来大变革,环保大会开启攻坚战新阶段

大“生态环境部”迎来大变革

监管职能分散执法效率较低,国家逐步推进综合性环保执法机构建设。长久以来,我国环保治理领域存在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缺陷是,环保监管职能分散,统一监管不足。2014年,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增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虽然该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环保部门执法的威慑力,但是在资源开发利用、林业环境、农业环境、水环境、水土保持等方面,《环境保护法》修改得较少,综合性不足。2015年,国务院引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40条规定:“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这一规定体现国家整合环境监管力量的决心。在此背景下,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新一轮改革方案正式亮相。根据方案,国家将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在这次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融合了过去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相关机构的相应职能,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生态环境部作为综合性环保监管机构,将更好地统筹环保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我国目前的环保标准体系由两级五类组成,两级指国家级和地方级标准,五类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检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环境基础类标准。由于过去我国环境标准存在着环境标准制订、发布和实施的全过程缺乏连贯性,标准覆盖保护领域不够广泛,环境标准之间缺乏相互间的协调和统一等问题,导致环境执法效率不够,促使政府寻找一种综合性的环境监管办法,生态环境部应运而生。未来,生态环境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承担综合性职责,实现“五个打通”,即打通环保问题中的地上地下、岸上水里、陆地海洋、城市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之间的藩篱,将所有环境要素纳入监管框架下。这些措施必然会提高环保执法效率,环保问题会面临持续高压态势。

生态环境部进行铁腕执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部成立后不久即展开新一轮环保攻坚战。3月29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说,2018年生态环境部将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在七大专项行动中,生态环境部将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环境监测质量随机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所有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的铁腕执法必将带来高压,大力推动环保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的建设。

环保大会再树决心,细化攻坚战、开启新篇章

生态文明地位再次提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于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本次环保大会是一个跨部门工作的“五位一体”的大会,涉及资源、生态和环境,涉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在规格、规模、影响上属于历史之最。

时间表+路线图,“美丽中国”这样来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未来定会切实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会议提出了实现美丽中国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除了时间表,本次大会还绘制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路线图。具体包括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五大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等。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发展生态文明、深化环保体制改革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环保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将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家生活的一项“主旋律”。

环保业绩正本清源,板块有望底部反弹

环保板块二季度进入回调期

2018年环保板块走势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整体表现低于大盘表现。第一季度,中信环保指数呈现先降后升的V字型走势。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建,通过整合原有的环境保护部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环保要素,打通了地上与地下、岸上与水利、陆地与海洋、城市与农村的生态治理。第二季度开始,中信环保指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上下震荡后,于5月中旬进入回调期。在这期间,环保税于4月1日至15日首次征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于5月18、19日召开。5月下旬,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式启动。截止至2018年6月4日,中信环保指数自年初累计下跌19.51%,沪深300指数累计下跌5.54%,环保板块较大盘落后13.97%。

我们在环保板块选取了71家上市公司进行跟踪研究,并将这些公司进一步细分为水务、污水、固废、大气、节能、监测6个子板块。2018年,受到PPP清库、规范PPP融资行为等短期利空政策的影响,各板块均呈现回调状态。

行业业绩平稳增长,18年一季度表现出色

近5年来,环保行业收入、净利润连续增长。2017年中信环保指数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2%。2018年第一季度,指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24%,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9%。近五年来,行业毛利率稳定在30%左右,净利率10%-15%之间,销售费率、管理费率、财务费率水平分别为3%、9%和4%左右。

分板块来看,2017年监测板块收入、净利润增速都超过了30%。2018年第一季度,固废板块表现突出,收入同比增长46%,净利润同比增长54%。

在我们跟踪的71家环保公司6个子板块来看,近期水务、大气、节能、板块估值水平在17倍上下浮动;固废、监测板块估值为20倍左右;污水板块估值水平较高,接近30倍。今年危废产业景气度高,行业预计能够产生30%的业绩增速,相比目前的20倍估值,固废板块未来上升空间较大。

综合看来,我们认为在国家政策高度重视的大背景下,板块业绩增长以及估值回归幅度将推动板块在下半年走出一波上涨行情;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以及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将加速环保订单的释放。

行业分析:

1.水治理: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要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中央为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的任务时限是3-4年,相对于十数年的污染时间来说很短,我们认为18年黑臭水体治理将全面爆发。

2.农村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相关政策高密度落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审议通过,标志着农村环境整治即将进入快车道。在我国城镇与农村环境状况已呈现“二元化”不均衡格局的情况下,环境治理的主战场由城镇向农村转移的时间节点已到来。

3.危废处置:环保税持续助力危废处置需求,行业长期向好。需求端刚需严重,危废处置统计缺口远小于实际缺口,根据2007年一次普污结果,危废实际产生量4573.69万吨,当年工业固废官方统计总量为17.56亿吨,以此作为基数计算,危废所占比例为2.6%。若沿用2.6%这一比例进行测算,到2020年,每年的危废产量将达到9477.71万吨,按照2500元/吨的处理费保守估计,市场规模接近2400亿。供给端缺口凸显,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省(市、区)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数量为2195个,总核准经营规模为6471万吨。但实际经营规模仅为1629万吨,远远不能满足,接近70%的危废没有得到妥善处置,缺口巨大。我们看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未来市场空间可达360亿元,水泥窑处置占比提高指日可待。

4.环卫服务: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增加,垃圾产量也将持续增长。我们对生活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所组成的传统环卫市场容量按照城市和县城的两大统计口径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传统环卫市场容量在2020年将比2015年增长366亿元,达到1599亿元。环卫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政策驱动监管趋严,凝聚一切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非电改造是关键

国家启动“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剑指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时任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今年将全面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出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据李干杰介绍,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此,今年将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推动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整治柴油火车超标排放;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环保监管初显效果,未来压力依旧较大。根据5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4月和1—4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今年1月份至4月份,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6%,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PM10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然而,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4%,同比下降5.3%。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4月份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8%,同比下降13.7%。环保压力依然较大。

煤电行业已率先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重点在非电行业。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截至17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9.2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3.6%,如果考虑具有脱硫作用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则几乎100%的煤电机组都已实现脱硫;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9.6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7.3%。火电的大气治理改造工程已经快接近尾声,蓝天保卫战下一步关键集中在非电行业改造上。在此背景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环保治理直指非电行业改造。

生态环境部文件直指非电行业超净改造。2018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重点推进粗钢产能200万吨及以上的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0年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4.8亿吨,2022年前完成5.8亿吨,2025年前完成改造9亿吨左右。到2020年10月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改造;到2025年,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随着火电行业改造的基本完成,非电行业改造已经是大势所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水十条”迎中期考核,“碧水”重点是黑臭

水体污染问题成为我国环保重点问题。自“九五”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就集中力量对“三水三湖”等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国家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水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果,但水体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在此背景下,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提出未来五到十五年的水环境治理规划性目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明确指出对未通过2020年考核的地区,除暂停审批该地区所有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约谈省(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016年12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提出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水十条”中期考核,黑臭水问题依然严峻。根据“水十条”要求,省会城市、省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应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率达到90%。“水十条”第一阶段目标完成,然而黑臭水体问题依然不容乐观。根据监管机构数据,全国未治理完成黑臭水体共355条,治理未完成率16.9%。“水十条”和河长制考核问责力度空前强大,政策强压执法力度加大的大背景下,切实落实水环境整治工作,并且有效改善水体环境,“碧水”重点仍然是黑臭水体治理。

黑臭水体治理是国家治水的重心。党的十九大提出2020年以前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分为“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共七大战役,黑臭水体在七大战役中排第三位,是国家治水的突破口和奠基石。

黑臭水体专项治理行动启动,黑臭“摘帽”标准严格。5月7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启动黑臭水体专项治理行动,10个组对广东、广西等8省20个城市进行督查工作;5-6月,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形成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要求“逐个销号”;9-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10-12月,对问题严重城市的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这次专项行动把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只有满足4项考评标准黑臭水体才能“摘帽”,较以往更加严格。4项标准分别是:群众满意、感官上“不黑不臭”、水质监测的四项指标符合标准、建立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时限紧,18年将全面爆发。

2018“清废行动”,禁止“洋垃圾”入境

旋风般“清废”,执法不断加码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去年以来,广西、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尤其是发生在长江铜陵段和池州段,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本次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通过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现场摸排核实,共发现1308个问题。5月1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对24个突出问题挂牌督办;5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对5月10至11日督查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25个问题实施挂牌督办;5月12-13日挂牌督办32个突出问题;5月14-15日挂牌督办30个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7日内共对111个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将其余1197个问题交有关省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部以旋风般的速度和督察力度对地方违规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查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彻底彰显了生态环境部对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的决心。

主要涉及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或堆放,其中上海35个,江苏187个,浙江17个,安徽88个,江西336个,湖北386个,湖南69个,重庆33个,四川60个,贵州65个,云南32个。近几年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固废处理直至十九大才开始被重视,为了实现2020年打赢污染攻坚战,案件高发态势亟需遏制。本次清废行动以长江经济带为切入点,全国范围统一要求,固废监管进入环境执法主战场,固废攻坚战正式开启。我们认为今后定会进一步向其他城市拓展,在未来三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在全国范围解决固废问题,必将倒逼行业规范化处置,固废市场将加速释放。

“洋垃圾”是造成我国固废污染问题的一大因素。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时任环保部部长的李干杰指出,2017年环保系统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标志性工程为突破点,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会议上,李干杰把坚决禁止洋垃圾入镜列为五大基本任务之一。20世纪80年代,为了缓解材料不足问题,我国开始从国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这也就是被人们所熟知的“洋垃圾”。从1995年到2016年,我国的年垃圾进口量翻了10倍,从450万吨增长到4500万吨。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洋垃圾”也催生了大量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劳动密集、污染严重的加工企业,这给当地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

强力措施严防“洋垃圾”入境。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2018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洋垃圾”禁令新增32种固体废物。2018年5月22日,海关总署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第三轮集中行动。据海关总署介绍,此次集中行动的范围、出动的警力以及查证的走私数量,都是全国海关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截至22日9时,已查获废矿渣、废五金等各类走私废物13.7万吨,查证走私废塑料、废矿渣、废五金共60.65万吨。禁止“洋垃圾”进口,短期内可能给下游行业造成原材料成本压力,中长期来看,有助于优化再生资源行业格局,淘汰高污染非正规企业。

“美丽乡村”,农村污染治理成为新的政策重心

政策不断加码,乡镇环保迎来新高潮。国家早在2011年就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过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当时关注的焦点是农村污水问题。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政策覆盖面由单一的污水治理逐步拓展到土壤治理、垃圾治理等综合治理项目,政策目标也从原来抽象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转变为具体的“到2020年,新增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直指乡村振兴,提出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将乡镇环保和美丽农村建设推向了新的高潮。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各地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比如北京市就提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国家领导人多次重要讲话彰显农村治污决心。习近平总书记也非常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多次就此发表重要讲话。18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总书记就曾表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后来又在4月赴浙江考察时强调,“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基于中央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与决心所带来的政策红利效应,可以预见未来农村治理前景广阔。

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督查紧开展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效果显著。2016、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督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强化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多责”的要求,解决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将于2019年开始第二轮督察。在正式开始第二轮督察之前进行“回头看”,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巩固上轮督察成果,另一方面为第二轮督察活动的成功开展打下基础。

生态环境部启动环保督察“回头看”。据生态环境部介绍,近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将全面启动,重点围绕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各地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二、整改方案中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三、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回头看”高压不减,地方政府积极整改。5月25日,生态环境部宣布环保督查“回头看”全面启动,目前已派出6个督察组,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10省进行重点督查。在“回头看”开展之前,各地政府就已经积极响应,北京、广东、陕西等省份公示了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浙江、安徽等省份开启了省级环保督查行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重压力将推动环保行业订单加速释放。

严格的环保督察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环保意识,构建环保长效机制。严格的环保督察具有两方面好处。一方面,中央采取有效严格的环保督察能够促使地方政府以及地方企业重视环保问题,查处污染;另一方面,通过一段时间的外在环保压力,地方政府能够主动调整思想,自觉建立环保意识,借助环保督察解决产业转型等问题,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保督查的长期化、制度化将推动环保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快环保行业内部整合,为环保行业的长期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水治理:黑臭水体+流域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

黑臭水体治理时间紧、任务重,流域治理投资规模大

18年黑臭水体治理全面爆发,市场空间可期

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时限紧,18年将全面爆发。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要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中央为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的任务时限是3-4年,相对于十数年的污染时间来说很短,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级压一级”造成任务时间逐级减少的现象。省级政府安排的时间通常是2年,到了各地市实际执行可能就要求1年完成,时间非常紧张。再加上生态环境部黑臭水体专项治理行动的启动,我们认为18年黑臭水体治理将全面爆发。

投入资金上千亿,市场空间可期。根据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全国黑臭水体整治信息,截至5月中旬,全国一共认定黑臭水体2100个,总流域面积1463平方公里;正在制定治理方案的水体91个,共计14平方公里;治理中的水体264个,共计170平方公里;已完成治理1745个,共计1279平方公里。官方口径下,87%流域面积的黑臭水体已经治理完毕,虽然已完成项目中难免存在部分虚报现象,但是在环保监督高压态势之下,预计最晚年内也将完工。虚报完成项目的竣工再加上治理中的面积,按照每平方公里3亿元的投入计算,预计18年黑臭水体治理投入金额将超千亿。表7中显示了目前采购或施工中的财政部备案金额在10亿以上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虽然实际成交金额可能较备案金额有所缩减,但也足以说明地方政府对于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投入量非常大。

后续运维成新增长点,利好运营能力强的企业

黑臭水体治理中政府分期付费,后续运维收入占比高。大型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多采用PPP模式,由社会资本先行垫资建设,待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再分期付费。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付费和运维付费两项。可用性付费类似于工程款,只要工程通过验收,政府就有支付的义务;运维付费则跟社会资本的运营绩效挂钩,只有在运营期内保持水质良好,政府才会全额支付。一般来说,运维费用的占比在政府总付费的30%左右,后期运维收入的取得对于环保公司的业绩具有重大影响,拥有技术优势和丰富运维经验的优质公司将受益。

仓促治理留隐患,存复发风险。去年12月我们年终策略报告发布时,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数目才927条,流域面积16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1.3%。短短5个月,黑臭水体治理面积快速增长至1279公里,我们认为,除了虚报之外,相当一部分是仓促治理的结果。一些采用EPC模式的小项目,其标的金额少难以落实中央“一河一策”的治理方针,工程完成后也不会带来后续收益,因此很容易出现仓促治理的现象。而事实上,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非常复杂,可能存在水体缺氧、富营养化、污泥沉积等多种原因,仅治理措施就有3大类8种方案。仓促治理很难找准黑臭水体的源头,一时指标合格难掩未来复发的风险。复发将带来新的治理、运维需求。

长治久清看运维,运维收入占比将提升。要杜绝黑臭水体的复发,保持水体长治久清,需要专业的运维服务,将倒逼环保公司从工程施工方转型为环保综合服务提供商。与工程业务相比,运维的体量虽然较小,但是具有毛利率高的特点。未来随着运维存量的逐渐增长,运维收入占环保企业收入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

投资规模巨大,叠加政策利好

水质提升任务重,投入金额超5000亿。黑臭水体治理仅仅是流域治理的一个分支,流域治理的整体市场远大于黑臭水体。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到2020年长江等7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Ⅰ~Ⅲ类)要达到70%以上,劣V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目前全国地表水检测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7.9%,劣Ⅴ类水体比例8.3%,相比于15年底的66%和9.7%虽有所改善,但是与2020年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所剩时间也不到三年。《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预计治理总投资7000亿,按照“十二五”72.8%的项目完成度来估算,实际投入资金也将达到约5100亿。

湖长制出台,流域治理再添新动力。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明确了由高级别领导担任湖长、第一责任人,同时治理结果将与干部考核挂钩。《意见》是在推行河长制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湖泊治理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是流域治理业务的又一强力加速器。根据水利部统计,全国现有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随着湖长制的落地,围绕湖泊治理与修复将新增大量环保订单。湖泊治理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将持续贡献环保公司业绩。以滇池治理为例,早在“九五”期间就开始进行治理,“十一五”迈入流域治理新阶段,“十二五”期间滇池治理共投资289亿元,在“十三五”期间又计划新增投资192亿元。

长江生态修复进入重点实施阶段,成流域治理催化剂。长江经济带覆盖长江流域的浙江、湖北、四川等11个省市,涉及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超过全国的40%。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座谈会时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随后的两年间相关政策规划逐步完善,18年总书记再次前往长江沿岸考察。顶层设计完善,中央高度重视,我们预计18年长江生态修复将进入重点实施阶段,围绕提高长江水质这一核心,重点解决水污染、固废污染等问题。以长江生态修复为契机,流域治理业务将迎来大发展。

农村污水治理:千亿市场亟待释放

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与来源

农村水污染主要来源种植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随着上世纪80年代开始显现至今,农村水污染困境迁延多年,终呈愈演愈烈之势。农村每年产生污水90多亿吨,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系统极不完善,或缺乏行政拨款、或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防治形势严峻,农村污水处理已经成为目前中国最贵、最大的环境挑战。一方面,来自农村的内生污染源未减反增;另一方面,城市生活污水与乡村工业废水的侵害短期难以祛除。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农村污水处理还存在很大的市场空白,但由于起步晚、问题多,一直难以推进。

种植业污染

种植业污染包括化肥与农药流失、种植业垃圾以及因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化肥的不当使用是当前种植业污染对我国水环境的最主要威胁。我国化肥施用总量和施用强度均为世界第一,但肥料利用效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化肥中氮素的利用率仅为30-35%,磷的利用率仅为10-20%,钾的利用率仅为35-50%。大部分未被利用的氮、磷和钾等养分通过径流、淋溶等方式进入环境水体,是造成我国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硝酸盐污染的主因。

养殖业污染

我国肉类产量连续22年居世界第一,且80%的养殖业集中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周围。2010年,我国养殖业排放的COD和氨氮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5%和25%;畜禽粪便排放量达22亿吨/年,是工业固体废物的2.4倍。因畜禽粪污运输困难、施用麻烦且无化肥的速效作用,因此大量畜禽养殖粪便、废水及废弃物被直接排入或被抛弃到江河湖泊中。养殖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加大了对环境的冲击。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目前我国村镇人口约有9亿,考虑人口城镇化趋势,未来我国仍将有约5亿人口居住在乡村地区。我国农村居民生活和劳动的方式正迅速地向城市居民看齐。根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所开展的全国调查与测算,2008年全国(未包括西藏、台湾、香港、澳门)村镇生活污水排放所带来常规污染负荷约为城市污染排放的1.5倍,接近城市和工业污染的总和。农村垃圾是常常为人们所忽视的水重要体污染源。由于得不到有效管理、收集、处理或处置,农村垃圾对水体污染的贡献不亚于农村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

总体而言,我国当前农村水污染治理的水平十分低下。种植业污染治理几近空白,村庄生活污水及养殖业污水处理设施拥有率不足10%,设施建设质量不高且正常运行率不足20%。除受保护的水源地外,80%的农村地表水体已经不适宜人体直接接触,40%的地下水已不适合饮用,“脏”已经成为村庄给人们留下的第一印象。

国内农村污水处理研究较晚,水处理膜技术高效出色

处置工艺以膜处理为主。鉴于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面广、分布分散的特点,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与实践,形成了包括高效藻类塘、生物膜、蚯蚓生态滤池等在内的多种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我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较国外发达国家晚,主要采用一些实用、合理、低能耗和低运行费用的技术来处理污水。与传统污水处理技术相比,膜处理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技术,原理简单、操作方便、占地面积小、净化效果显著,是公认的高效水处理工艺,特别是在污水深度处理和水资源再利用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

农村污水治理:千亿市场空间亟待释放

相关整治行动陆续开展。针对农村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污水治理成为国家深改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整治主攻方向之一,相关整治行动开展后将带来市场空间释放。数据显示,村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从2010年的1748座增加到2016年的3530座,合计增长了101.95%;污水处理能力从962万立方米/日提高到1527万立方米/日,年复合增速8.05%。分散式的污水处理装置个数从2010年的10732个增长到2016年的14584个,污水处置能力从634万立方米/日增长到1315万立方米/日,年复合增速12.93%。

千亿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全国约有60万个行政村,其中仅有22%的行政村具有污水处理设施,说明仍有约47万个行政村需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以当前全国农村人口约6.74亿、人均用水量80升/天、污水产生率70%的数据估算,我国目前未处理的农村污水量约为2944万吨/天。农村污水处理的主流技术路线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和分散式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两种。若全部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则对应的建造总投资约为4121.64亿元;若全部采用分散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则对应总投资约为13100亿元。

基于估算,农村污水治理的总市场空间将落在4121亿元-13100亿元的范围内。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十三五”期间需为13万行政村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即约28%的市场空间(1154亿元-3668亿元)将在“十三五”期间释放,空间巨大。

政府加大投入+PPP模式,推动农村水污染治理加速发展

PPP模式与农村水污染治理结合,发挥公私部门比较优势。农村水污染治理项目大多采取PPP模式,当前农村水污染防治形势紧迫、村民对美好环境和水安全的迫切需求及农村污水处理行业的巨大产值,都为PPP模式在农村污水处理领域提供了广阔的市场。PPP模式作为提高公共部门综合效率的管理模式,其本质是通过发挥公私部门的比较优势,实现专长、专业技能和知识方面的共享,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质量、效率。这种合作模式既可以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优势和治理经验,又可以利用政府出资方的政府背景推动项目所需许可、土地审批进程,可以加快农村水污染治理项目落地。目前博世科、启迪桑德、铁汉生态承接较多且金额较大的农村水污染治理PPP项目。

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市场规模逐步扩大。随着国家不断提高重视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污水处理的需求与日俱增。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市场趋于饱和,向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延伸是大势所趋。据《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分析报告》预计,到2020年时将增至840亿元,2025年时超过1000亿元,市场前景广阔。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规模已达430亿元,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预计未来投入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规模仍将持续增加,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市场前景广阔。

固废:危废协同和环卫服务行业景气度高,动力电池回收渐启动

危废协同处置,重塑行业格局

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危废处置迫在眉睫

地方保护导致执法不够彻底,实际污染量远远高于申报量。虽然危废立法已有多年,但是出于经济发展的考量,地方政府在执法时往往不够彻底,大量重污染企业习惯性的低报废弃物产量。按照2007年实施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来看,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4574万吨,而企业申报量为1079万吨;工业废弃物实际产生量38.5亿吨,而企业申报量为17.6亿吨。超出官方口径的大量工业废弃物由于缺少危废处置能力,只能临时性的贮存,甚至直接排放。

环保督查与二次普污形成震慑,整改推动危废处置需求。为了加强执法力度,避免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从16年1月在河北省试点开始,中央累计启动了4轮环保督查行为,在两年内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环保督查行动累计问责党政干部1.8万多人,受理群众举报13.5万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责令整改、取缔了大量的违法企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4轮环保督查已经结束,进入“回头看”的复查阶段,将重点关注地方整改的执行情况。同时,国务院于2016年10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18年普查将进入重点实施阶段,了解污染物排放与处理情况。我们认为,环保督查和二次普污行动将极大的震慑了地方的保护主义行为,有效控制了企业随意倾倒和排放危险废物的现象,将倒逼产废企业将废物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废弃物产量从统计口径外回流,推动危废处置需求快速增长。16年危废官方申报量同比大增30%多,达到5347万吨,就是危废产量从口径外回流的明证。

环保税持续助力危废处置需求,行业长期向好。2018年4月,全国各地迎来了环保税首个征期。如果说环保督查和二次普污是危废处置行业短期的催化剂,那么环保税将为危废处置需求提供长期的制度保障。近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环保税征收的有关问题,规范了地方环保税的征管工作。《环保税法》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污染物列入征税对象,遵循“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主要针对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税。环保税对于危险废物的征收额为每吨1000元,且征收较原先的排污费更加严格。目前各省已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发布了与《环保税法》的衔接适应政策,如四川、广东、湖北、浙江、天津等发布了抽样测算办法,辽宁、云南、上海设立了过渡期税额,河北、江苏分区域设置了不同税额。

需求端刚需严重,供给端缺口凸显

需求端:近亿吨危废产量有待处置,刚需严重

危废处置量连续多年远远小于危废产生量。据统计,我国每年危废的产生量都要远远高于危废的综合处置利用量。2015年,全国危废产生量为397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050万吨,处置量为1174万吨,缺口752万吨;2016年,全国危废产生量为534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824万吨,处置量为1606万吨,缺口917万吨。分地区来看,山东、青海、新疆是危废的生产大省,山东危废处置量较大,所以缺口主要集中在青海和新疆两省。

危废处置统计缺口远小于实际缺口,预计真实市场需求近亿吨。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的统计口径中,危废产生量由企业自行申报,而综合利用、处置量是根据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产能计算而来。企业往往在申报时低报危废产生量、产能也不会满负荷运行,因此危废处置的实际缺口远比官方数据反映的要更大。一般发达国家危废产生量是工业固废总量的3%,日韩更高,已经达到4-5%。根据2007年一次普污结果,危废实际产生量4573.69万吨,当年工业固废官方统计总量为17.56亿吨,以此作为基数计算,危废所占比例为2.6%。若沿用2.6%这一比例进行测算,201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0.9亿吨所对应的危废产生量为8034万吨,是2016年官方公布危废产生量5347.30万吨的1.5倍。考虑到供给侧改革可能导致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下降以及环保税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我们分别按照8%,5%,3%,1%的增速估算2017-2020年的危废产量,则到2020年,每年的危废产量将达到9477.71万吨,按照2500元/吨的处理费保守估计,市场规模接近2400亿。

供给端:产能受许可证限制、分布不均衡、未来无害化处置比例将上升

产能存在巨大缺口。对于危废的管理,我国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管理制度。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省(市、区)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数量为2195个,总核准经营规模为6471万吨。但由于选址困难、环评未通过等原因,大量资质难以兑现为产能,实际经营规模仅为1629万吨,即使是5347万吨的官方申报量也远远不能满足,接近70%的危废没有得到妥善处置,由产废企业自行处理。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强将会倒逼产废企业将危废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同时统计口径外危废回流,使得危废处置的产能和经营许可证规模出现巨大缺口。

区域产能与需求不匹配,各地区受益程度不同。各省之间危废许可证的数量分布也有很大差异,目前持证数量最多的3个省份分别是浙江、山东和广东,而2016年工业危废产生量最高的三个省依次是山东、江苏和湖南,同时危废处置缺口最大的青海、新疆许可证发放进度始终迟缓。由许可证所代表的产能与危废处置需求在地理空间上存在一定的错配情况,考虑到危废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未来危废处置需求的爆发对于各地区危废处置企业的利好程度会有所不同,预计青海和新疆地区的企业受益程度最高。

行业集中度低,上市公司加快布局。截至16年底,布局危废处置的上市公司中,东江环保等前10大公司的产能资质合计为346.75万吨/年,仅占当年全国危废官方申报量的6.48%。危废处置的行业集中度非常低,潜在市场空间巨大,行业内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各公司因此纷纷加快在危废处置行业的布局,以东江环保为例,17年公司新签危废处置合同建成后将新增产能51万吨,占16底产能的34%。

废物处置资源化利用为主,预计未来无害化处置比例上升。大部分危废处置持证单位均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置危废,占比高达73%,采用填埋、焚烧、医疗废物处理以及水泥窑等其它方式处置危废的持证单位少之又少。无害化处置占比低的根本原因在于无害化处置的经济效益差,在危废处置上产废企业缺少支付意愿。但随着环保立法的完善和执法的加强,企业违法成本大幅上升,未来无害化处置比率将逐步提高。在无害化处置方法中,水泥窑协同处置较其他方法有显著优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优势突出,提高行业占比指日可待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技术优势突出。危废处置方法分为无害化和资源化两大类,无害化处置毛利率较高且盈利稳定。水泥窑协同是一种新型无害化处置方法,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高温焚烧危废,具有处置种类多、规模大、无二次污染等技术优点。水泥窑处置的投资、运营成本仅为传统焚烧法的1/3左右,同时也不像填埋法要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投资、运营优势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的改造成本目前可以控制在1000元/吨以内,在一年内就可以投产盈利。相比之下,新建或者改扩建传统的焚烧炉费用在3000元/吨以上,至少是水泥窑的3倍,同时焚烧炉的建设期为2-3年,建成后产能还需要经过1-2年的爬坡才能达到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水平。按照水泥生产工艺,熟料煅烧所需能源的50%可由代用燃料提供,生料配制所需原料的16%可由代用生料提供,用固体危废替代燃料和生料的空间非常大。水泥窑处置危废的运营成本在每吨500-1000元左右,而焚烧炉的运营成本中枢为2500元。水泥窑处置可以凭借其成本优势压低危废处置收费,使焚烧炉处于微利或无利的状态,进而抢占市场份额。

可规避“错峰生产”,增厚水泥企业业绩。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将“错峰生产”作为压减产能过剩的重要手段。10月,工信部、环保部下发《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将河北、陕西、青海等北方15省纳入错峰生产的范围;目前,湖南、四川、广东等南方省份也加入了水泥错峰生产的大潮。按现行政策,具备协同处置危废功能的水泥窑可以免于或者部分减免错生产时间。即使不考虑协同处置的收益,在水泥价格高企的当下,水泥产量的增加也将极大的增厚水泥企业业绩。尽管当下减免政策正在收紧,但预计短期内仍能起到积极作用。

行业规范完善、政策陆续出台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进一步快速发展

处置危废行业规范逐步完善。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行业前期发展较慢,但自“十二五”以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2013-2014年多项行业最重要的标准陆续出台,2013年3月环保部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随后在垃圾处理、危废等领域相继出台规范性政策、试点政策等,扫清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行业的技术标准障碍,2015-2017年,国内多省也先后出台了多项与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的政策,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至此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行业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处置危废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政府明显加大了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环保部于2017年5月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指南》。该指南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有关的技术人员、危废运输、协同处置的工艺和措施、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审查要求以及针对不同模式申请单位的许可证颁发方式等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未来市场空间可达360亿元,水泥窑处置占比提高指日可待

水泥危废掺烧比例可达10%。根据环保部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水泥窑对于不可燃危废有最大容量限制,即对水泥生产过程中所能掺烧的比例有明显限制。对于液态不可燃危废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0%;对于含有机质或氰化物的小粒径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5%;对于含有机质或氰化物的大粒径或大块状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4%;对于不含有机质(有机质含量<0.5%,二噁英含量<10ngTEQ/kg,其他特征有机物≤常规水泥生料中相应的有机物含量)和氰化物(CN-含量<0.01mg/kg)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5%;对于半固态,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4%。所以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考虑到各种因素,我们假设水泥掺烧比为10%。

预计市场空间每年360亿。2017年我国水泥产量约24亿吨,我们据此测算水泥窑改造运营的市场空间。假设10%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比例,假设危废水泥掺烧比为10%,国内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能力上限为2400万吨/年。近年来,危废处置价格呈现稳步上升趋势,目前水泥窑处置的价格在2500元/吨左右,我们预计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营市场规模上限为600亿元。若假设实际产能利用率为60%,则预期实际规模上限为每年360亿元。排除已经建成的项目,还有约2200万吨处置产能的开发空间。全部开发完成后,水泥窑协同占危废处置的比例预计将达到20%左右。

环卫市场化提速,一体化加速行业整合

政策加速推进,行业空间广阔。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了,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将总体改善的要求。其中,《“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将推进城镇生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另外,《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也指出将大力引导、示范、带动全国更多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国务院颁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走向立法阶段,为今后PPP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相比于环保其他细分领域,环卫服务行业优势明显。(1)现金流稳定:环卫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专项经费,服务经费有保障;(2)建设周期短:从项目取得到实施运营,一般不超过3个月;(3)资产周转快:轻资产模式,资产周转率较高,固定资产周转率可达到2以上。(4)劳动力密集:人员工资在总运营成本中占比50%以上,也因此造成地方政府大概率会保证按期支付,以免拖欠弱势群体工资。

环卫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增加,垃圾产量也将持续增长。我们对生活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所组成的传统环卫市场容量按照城市和县城的两大统计口径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传统环卫市场容量在2020年将比2015年增长366亿元,达到1599亿元。

在政策驱动下,环卫行业规模有望高速持续增长。根据2015-2017上半年环卫中标项目的相关数据显示,中标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稳健增长,其中环卫及垃圾收运PPP项目数量近三年来均翻倍增长。而2018年以来环卫落地项目数量占整个固废比例逐月增加,2018年4月落地项目增加至81项,其中环卫一体化项目总额约16亿元。可见,环卫行业的规模,无论在合同金额还是项目数量上,均有可观的增长预期。

环卫行业区域性需求明显,不同省份市场化程度不一。我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沿长江和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等地是污染源集中区,因此上述地区的环卫服务需求相对较大。此外,国家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就近式、集中式”原则,这也是形成环卫服务需求区域性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各地区市场化程度不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二三线城市相对较高。到2004年,全市环卫作业服务单位由事业性质转变为企业性质,形式上有所改变,但管理理念、管理水平都相对弱后,缺少竞争和创新意识。在实际中,环卫作业企业仍以听行政命令为主且依靠财政补贴为生,很少有根据民众多样化的需求来设计并提供服务的能力,事实上市场化程度还是较低。产业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全国市场化程度平均20%左右,一线城市市场化空间已经不大。近年来,环卫PPP落地项目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因此,未来市场化的提高来自于二三线城市。环卫企业应不断聚焦广大县市场,加大跑马圈地力度,做大市场份额。

城镇化率逐渐提高,环卫机械化需求稳步提升。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我国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同时人民对于保洁卫生的需求也不断增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从2009年的44.73亿平方米增长到2016年的79.49亿平方米,复合增长率为8.56%。与此相对应的,是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的大量增加:2009年仅为8.38万辆,而到2016年,车辆设备数量增长至19.39万辆,复合增长率约为12.73%。预计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未来五年清扫保洁面积增速继续保持在5%左右,垃圾清运量保持平稳。此外,全国而言城市环卫需要大量一线环卫工人,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出现,普遍出现环卫工人招聘困难的现象,一线环卫工人超龄成为难题。同时,各地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人工成本大幅度上升,机械化作业能高效替代人工作业,经济效益日益显现。

环卫投资不断加大,环卫机械化率有待提高。基于越来越高的人民环卫需求,国家对环卫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在逐年增加,2016年全国城市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为445.2亿元,比2015年增加11.85%。垃圾处理投资为118.1亿元,比2015年大幅减少24.77%,结束了连续三年增长的趋势。环卫投资的增加主要系整体的公用设施建设固定投资增加,而环卫投资比例基本不变。十年间,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占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比约为2.5%左右。

我国清扫保洁的机械化清扫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2013年起,我国城市,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一直处于上涨状态,2016年分别达59.7%与50.7%。相比之下,欧美发达国家的环卫装备达到环卫作业总容量的80%以上,普遍达到全面环卫装备阶段,可见我国环卫机械化道路还很长。清扫面积和机械化作业率的持续高增长表明了以“道路清洁保洁”为主的环卫服务一体化项目巨大的市场空间。

农村垃圾治理市场正逐渐成为环卫市场增量主力军

持续性的政策推动。早在2015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曾出台过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今年1月2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治理等为主攻方向。时隔一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2月5日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旨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行动方案出台后,地方政府快速推动。如《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30日由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农村垃圾治理市场高歌猛进,环卫市场重心由城市向农村偏移。得益于政府对农村垃圾治理的高度重视,各地政府对农村垃圾治理服务采购刚需的不断增强。以农村人口大省河南省为例,据来自环境司南的统计数字:2018年1-4月份河南省共开标189个各类环卫服务项目,其中涉及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多达71个,开标项目包括“扶沟县、太康县、鄢陵县、荥阳市、潢川县、建安区”等15个区县(市)的全域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前四个月新增10.72亿服务金额(中标项目首年服务金额),其中农村垃圾治理金额为6.38亿,占河南省同期环卫服务开标项目服务总金额的59.51%,平均每个全域(全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服务费用高达4299万元/年。这种供需两旺的市场格局,将造就规模庞大“环卫新大陆”——农村环卫服务市场,并促使环卫市场重心由城市向农村偏移。

预计“十三五”期间投资达500亿。农村垃圾处理在深改会上与农村污水处理同样被列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主攻方向之一。全国约60万个行政村中仍有40%的行政村未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即约有24万个行政村亟需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假设农村人口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千克/天,对应未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量约为21.57万吨/天。若采用焚烧发电设施对其进行处理,则对应的总投资约为884亿元。同样,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十三五”期间需为13万行政村新增垃圾处理设施,即约54%、百亿级的市场空间(479亿元)将在“十三五”期间释放。

生产者责任制延伸,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渐启动

政府重视立法明确行规,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政府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规范文件,帮助行业建立规范,并明确了这一职责的主体。近期有关动力电池回收的政策文件颁发频率明显加快,有望加速回收市场建立和完善。

在明确主体方面,政府要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以往,生产仅负责生产产品及销售产品,造成许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原材料无人治理、治理责任不明的状况。在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要求生产者担负起包括废物处置等产品的全周期义务。这一方案明确了动力电池处置的责任主体,至此,动力电池回收将变为电池生产企业的一项基本义务。在这一法规的影响下,动力电池市场在一定时间后将全数转为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近年电池产量的高速增长必然在未来带来电池回收产业的高速增长。

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空间广阔,2018有望爆发

2018年将进入动力电池集中报废阶段,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有望迎来爆发。动力电池是为电动汽车、电动列车、电动自行车、高尔夫球车提供动力的蓄电池。近年来,为应对传统能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使用新能源的电动车应运而生。除了知名电动车制造商特斯拉,宝马、大众等传统领头车企也开发了多种电动车。在上游电动车产量增长的带动下,动力电池产量在近年呈现高速上升的趋势。按照乘用车用动力电池4~6年进入报废期、商用车用动力电池3年进入报废期来计算,2018年将进入动力电池集中报废阶段,目前,动力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锰酸锂电池、钛酸锂电池等。其中,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占据了市场的主流,2017年两者合计占比达到95%,随着动力电池的集中报废,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有望迎来爆发。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80%以下时,就不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上,但直接拆解淘汰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如果先将其用于低级别应用场景如低速车、基站储能、光伏储能、家庭储能等领域,之后再作为资源回收利用,可以拉长电池生命周期,实现电池的最大化利用,这一方法被称作梯次利用。然而,由于我国相关理论研究和示范工程起步较晚,成规模商业化运作还未开始,目前来看,拆解回收利用是主流处理方法。

循环生产增加效益,规避风险助长利润

动力电池能够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应。目前,车用动力电池主要分为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2017年两者合计占比达到95%。每吨磷酸铁锂理论上可回收碳酸锂0.23吨、磷酸铁0.95吨,按国内碳酸锂价格约15万元/吨、磷酸铁价格约3万元/吨测算,每吨磷酸铁锂理论回收利用价值约6.3万元;每吨三元材料可回收三元前驱体0.95吨(以NCM532为例,其余111、622、811相差均不大,NCA国内应用较少)、碳酸锂0.38吨,按NCM532前驱体材料价格约14万元/吨测算,每吨三元材料可回收利用价值约19万元。

由于磷酸铁锂、三元锂在动力电池中占绝大多数,这里仅以磷酸铁锂、三元锂电池为样本,对电池回收市场空间进行测算。测算模型基于几点假设:1)考虑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的目标,假定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复合增长率为35%,同时考虑电池能量密度提升趋势,假定2018~2020年电池装机量复合增长率为40%。2)考虑磷酸铁锂电池主要用于商用车领域,三元动力电池主要用于乘用车领域,假设商用车、乘用车电池使用寿命分别为3、4年,可以近似认为磷酸铁锂和三元电池报废量分别来自3、4年前对应电池装机量。3)考虑磷酸铁锂不符合提升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趋势,假定2018~2020年磷酸铁锂出货量每年减少30%。4)虑目前三元电池以NCM532为主,另外NCM622与NCM811虽然每GWh材料用量较少,但其价格更高,因此假设每GWh回收价值与NCM532相等。5)假定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磷酸铁材料价格保持不变,即每GWh磷酸铁锂、三元锂回收电极材料前驱体成品价值分别维持6.3万元、19万元不变

由模型测算结果可以看出,2018年动力电池回收以正极材料前驱体计算市场空间可达17亿元,初具规模;至2023年市场空间可达20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65%。虽然目前由于前期基数较低,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还相对较小,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持续高速增长,动力电池回收市场也将随之逐渐爆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已有对2018~2020年锂电池回收市场空间的测算在25~100亿元左右,我们的估算要低一些。主要原因一是各家采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的统计口径不统一;二是我们只考虑了回收价值最高的正极材料,而未考虑铜箔等低附加值产品;三是我们按照电池回收为正极材料前驱体成品而非纯金属进行测算,考虑未来锂电池回收有望打造封闭式循环产业,我们认为以前驱体测算更贴近实际。回收原材料循环投入生产,能够为企业降低来自上游原材料的价格风险,提高企业的利润率。由碳酸锂、NCM532前驱体价格走势图可见,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并不稳定。企业通过回收利用获得的原材料,能够帮助自身规避上游涨价风险、减少采购成本。以近年积极布局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的企业格林美为例,在全力打造力电池板块毛利率逐年攀升。

大气治理攻坚战,非电改造风正起

非电领域开启大气治理攻坚战新战场

我国工业废气排放量连年增长,火电市场趋近饱和。工业废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也是中国北方秋冬季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因。2015年12月11日,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电力行业的废气排放污染治理正式拉开序幕。《方案》大大加速了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进度,要求2017年年前完成对东部地区燃煤电厂的改造工作,并将东部地区的改造工作推广全国,2020年前完成对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根据中电联火电厂环保产业登记数据,全国已经投运的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机组容量占全国煤电机组总容量比例趋近顶点,全国每年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机组容量连年下降,这些数据都意味着我国电力领域工业环保的市场空间趋近饱和。随着有关部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一场新的空气污染防治战役展开。而这场战役的主场,是工业环保的另一主角——非电领域的污染排放治理工作。

非电行业改造已经是大势所趋。2018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10月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改造;到2025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随着火电行业改造的基本完成,非电行业改造已经是大势所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钢铁行业焦化、烧结烟气治理市场空间开始释放

焦化、烧结排放烟气是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焦化厂602家,形成机焦生产能力58747万吨。截止2015年底,我国共有烧结机约1200台,烧结机面积约15.7万m2,我国烧结矿产量8.57亿吨,球团矿产量1.49亿吨。在钢铁工业各个生产流程中,焦化和烧结两个生产流程产生和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占比较高。焦化和烧结装置所排放的SO2超过整个钢铁工业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二,排放的颗粒物超过整个钢铁工业的60%。

排放标准趋严,焦化、烧结设备面临改造升级。2012年10月1日焦化和烧结装置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发布后,全国开始按照已有项目和新建项目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标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焦化和烧结厂执行新建项目标准。随着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保部要求包括京津冀在内的“2+26”城市焦化和烧结行业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相比于新建项目的标准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大大提高,特别是烧结机二氧化硫标准从200mg/m3下降至50mg/m3,氮氧化物从300mg/m3下降至100mg/m3,颗粒物从50mg/m3下降至20mg/m3。这意味着相应地区焦化厂和烧结厂必须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焦化和烧结工业脱硫脱硝改造对应约千亿投资空间。目前,国内目前有1420座焦炉,产能6.87亿吨,尚未完成脱硫脱硝改造的焦炉数量约1200座,若采用分步脱硫脱硝法进行改造,则对应投资空间接近600亿;若采用活性炭(焦)同步脱硫脱硝法改造对应投资空间接近360亿。另外,我国现有烧结装置约1240台,脱硫改造已基本完成,脱硝改造尚处于起步阶段,若采用活性炭(焦)法投资空间约400亿,若采用低温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投资空间约200亿左右。

原标题:正本清源,凝聚一切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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