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运行、排放控制等必须达到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规定,否则,将不会允许其进行生产。
其次,为保障安全、正常、稳定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128-2017),对生产运行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所以,在生产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不管是新建的,还是投运多年的,一定是安全正常运行,不会也不允许有污染环境的情况出现。
其三,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系统设计服务年限不低于20年。同时,企业根据系统运行情况,适时进行检修,更新改造升级,不会出现设备老化,致使生产运行不正常、造成污染环境的情况出现。
国家有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的专门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128-2017),企业在生产期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日常维护,不会出现设备老化,不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不会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
加上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污染控制完全可以达到国家控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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